认真学习《准则》《条例》 自觉增强纪律意识
——学习《准则》《条例》的体会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准则》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定了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条例》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明确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体现了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思考和系统谋划。作为新时期环保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认真学习,严格执纪,又要从我做起,自觉担当,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做执行纪律的表率。
一、认真学习,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有所淡漠,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甚至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认为是“左”的表现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因此,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在熟练掌握党纪规定的基础上,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限、筑牢底线,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掀起学党纪、知党纪、守党纪的热潮。
二、从我做起,在贯彻落实中作示范
许多落马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恶的过程时都普遍反映出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喜欢凌驾于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之上,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因此,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规范言行举止,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初慎微的关口,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要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作模范践行者,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执纪,在强化执纪上见实效
凡事重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每一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掀起的反腐风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当前,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环保地位不断提升,权力日益加大,资金逐渐增多,环保部门已成为腐败滋生的重要领域。最近几年,环保系统各类案件呈高发势头,主要体现在领导干部发案较多,重点岗位发案集中,案件主体多元化,涉案金额大、种类多,失职渎职案突出。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维护党纪权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环保领域的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引导领导干部职工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在自身模范遵守纪律的同时,对于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还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形成人人知晓纪律、人人敬畏纪律、人人严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四、敢于负责,在明确主体上要自觉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庇纵容。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严守党纪作为从政为官的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坚持“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敢向自己开刀,善医未病之病,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要真心诚意地接受各方面监督,用监督固本培元、增强自身免疫力,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编辑:康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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