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担当 履职尽责 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
——学习《准则》《条例》的体会
山丹县清泉镇党委书记 陈华国
十八届五中全会之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助推器”。
近期,我镇通过领导例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晨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了《准则》《条例》,对两大党规有了深刻的认识。两大党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领导干部和党员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大党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强化学习,增强纪律观念
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11月2日利用领导例会,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1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五中全会公告和《准则》《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今后,继续加大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学习力度,采取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在线课堂、以案说法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廉政建设刚性规定和《准则》《条例》,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心灵上受到震撼,从中汲取教训,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火墙”,提高了党员干部“免疫力”。
二、履职尽责,落实两个责任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积极构建党委班子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委员分管职责范围具体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树立起“不履职就是失职、不负责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管好自己、管好家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量化分解、责任到人,纳入全镇目标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由虚变实、由软变硬。。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
身为乡镇“一把手”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做表率,做榜样,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的优良作风。清泉镇项目多、资金大,在资金的管理上坚持做到“六个到位”“六个不准”“四个统一管理”。即就是审核把关到位、及时拨付到位、依法监管到位、照章理财到位、核算到位、运算到位;不准改变数额、不准拖延时间、不准抵扣、不准截留、不准济占、不准挪用;统一收费管理,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财政专户管理。理顺收、管、运渠道,做到规范理财、科学理财。并严格按照县纪委“四权”分离要求,确定一名副镇长分管财政支出,实行联审会签制。坚持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俭为荣,不搞特殊、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保持政治上的清正和作风上的廉洁。
四、严格党纪,发挥党纪作用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的义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党员党性观念逐渐消弱,少数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贪污腐败、违法违纪。为此,我们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加大“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对发放的粮食直补、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退牧还草等惠农资金,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五、治理源头,保障党规落实
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对各村、社区、主要站所的审计监督。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居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电子政务,让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要致力民生改善,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突出解决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保基金和民生保障、惠农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认真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作用,构建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疏通群众诉求渠道。同时,要加大案件的侦查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查出一些违法乱纪分子,用党员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编辑:康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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