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化于心 坚守道德高线 外化于行 严守纪律底线
——学习《准则》《条例》的体会
中共山丹县委书记 刘晓云
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法规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
一、内化于心,加强党性修养
《准则》“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的着的高标准。作为党员干部要在加强自身修养上下功夫,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一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一言以蔽之,就是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明白,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规范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违规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二是对诱惑要常怀“警惕心”。在诱惑面前,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警惕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道路。三是要常怀“律己心”。时刻提醒自己“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要严以修身,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要严以用权,自觉按照制度和规则处理事务、行使职权,时刻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要严以律己,慎独慎微、勤于自省,紧把关口、坚守底线,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力,真正把心思放在谋发展上,把精力花在干事业上。
二、外化于行,严守纪律底线
《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作为县委书记,要自觉用《准则》和《条例》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既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三严三实”作为一种标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要求,带头改文风、变会风、转作风,做到思想上有操守、政治上有定力、生活上有坚守。今年以来,全县纪检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42起,涉及4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对涉案单位的1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10名分管领导和2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或提醒约谈,说明“四风”问题病根未除。下一步,必须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形成整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
三、体现于效,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益之道,与时偕行。”《准则》和《条例》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才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要求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一是抓教育宣传,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同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抓责任落实,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始终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三是抓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用制度预防腐败。四是抓监督检查,进一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转”。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整风肃纪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进一步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表率、勇担当,带好县委班子,全力履职尽责,为山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编辑:康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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