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晰: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

2015-11-28 22:56:27

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

 陈晰


    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强化担当,以上率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一、完善工作机制靠实主体责任

    县委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职能作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两手齐抓,同步推进。一是完善定责机制。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全部由县委常委和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与基层党委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大主体责任落实考核权重,由15分增加到25分,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年底由县委常委牵头组成考核组逐项考核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主体责任严格考核、严格问责工作导向。二是完善分工机制。建立县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9名常委在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分别联系一个镇、两个部门和两个村,对主体责任落实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指导。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片督责制度,每名县纪委常委联系1个镇和2个部门,督促指导联系片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对联系的镇、部门单位履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完善传导机制。通过集体约谈、分层约谈等多种形式,把责任传导下去。县委书记与基层党委(党组)负责人全部约谈,县委各常委根据职责分工,同联系镇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约谈至少进行一轮次,对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及时约谈。扎实组织开展述纪述廉述作风,今年确定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三述”,注重成果运用,把“三述”测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素质评估、业绩评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三述”带动党风政风作风不断好转。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紧扣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以真抓的精神和负责的态度,使各级党委真正成为权责对应、名副其实的责任主体,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

    把干部管理抓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作风要求,树牢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重基层和“四用四不用”的用人导向。紧扣关键环节,严把导向、标准、质量、纪律“四道关口”,完善动议提名、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等具体办法,进一步解决好干部选任中唯票唯分、论资排辈等问题。认真落实干部职务任期制、重点岗位交流规定,对在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任职时间长的领导干部定期进行交流,对不称职、不胜任、不作为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把监督制约抓实。一是科学分权。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决策、执行、公开、监督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听证咨询和全委会研究决定制度,编制县委决策流程以及“三重一大”决策等工作流程图,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规范用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开辟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把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通过流程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消除审批风险。三是严格制权。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和党政“一把手”财务、人事、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依托县公务网站、电子监察网、阳光之窗等网络媒介,及时公开县委重大决策和全县重要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把作风建设抓到位。继续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规定要求的督查落实力度,在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对窗口服务单位、涉农部门在岗不在状态,不作为、慢作为等隐形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以作风建设的成果检验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深入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农村“三资”管理等涉及民生方面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坚持县委书记、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带头,深入开展县级领导干部走遍村、镇领导干部走遍社、村社干部走遍户的“三带头三走遍”基层走访调研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对接基层实际、对接群众心声,紧盯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生态工业发展等重要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工作落实。

    把执纪执法抓硬。加强对纪委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支持纪委“三转”。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坚持每月至少听取和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解决重大问题。在组织领导、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有力保障,为纪委集中力量办案、放手办案创造条件、撑腰壮胆。进一步创新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探索设立片区纪(工)委和办案协作区,加强对镇、部门纪委(纪检组)的统一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巡查制度,强化问题导向,对工程项目多、资金资产多、民生热点问题多的部门优先巡查,对易发案、多发案以及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得分低的部门单位实行重点巡查。制定完善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季度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大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个人出现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班子成员或单位内部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对主要负责人要采取撤职、调离等组织措施,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临泽县干部作风建设及治庸问责办法》,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坚持“一案双查”,尤其要突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责追究。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镇、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追究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作者:中共临泽县委书记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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