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晓花:聚焦重点环节 落实监督责任

2015-12-02 16:36:3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焦晓花

聚焦重点环节  落实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做为一名乡镇纪委书记,我认为乡镇纪委应从组织协调、查办案件、监督问责、强化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入手,更好的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一、明确职责定位抓组织协调。

      乡镇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与群众离得最近,交往最多,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和农村党员、干部。按照转职能要求,当前必须要明确乡镇纪委的职责定位,对纪委当前所承担的与主业无关的业务该移交的坚决移交,让乡镇纪委甩开“包袱”,轻装上阵,聚焦主业,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党委领导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根本保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就是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组织协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提出年度工作意见,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乡属机关单位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实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紧盯重点领域抓案件查办。

      查办案件是当前各级纪委的工作重点,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作为乡镇纪委要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行为,以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任何腐败都离不开人、财、物,农村基层干部要想腐败也不例外。作为乡镇纪委,眼睛要紧紧盯住“人、财、物”三项重点。“人”的重点应放在救济救灾受益人、项目工程承包人、集体资产资源转让人上,看一看是否符合程序和条件;“财”即乡村公用经费及集体收入、项目工程款等。通过近年来情况看,在村级要重点关注民政救济救灾项目款项、涉农项目资金补贴、集体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对于乡镇,重点应关注“三公”经费、专项项目款、预算外收入等收入使用情况。“物”对于村级要重点关注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管理,乡镇、村都要建立完整的资产资源台账,督促村规范地进行使用或转让,让村集体资产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突出重点事项抓监督检查。

      一是突出公务接待监督。作为乡镇纪委要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要督促党政办在公务活动结束后,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报乡镇纪委备案,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通过强化督查,确保制度贯彻执行到位。二是强化村务公开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当前乡镇要重点抓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一定要将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财、物的关键信息进行公开,切实防止公开流于形式。另外,在乡(镇)村要切实抓好项目工程、资产资源转让的招标拍卖信息公开工作,防止暗箱操作假招标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规)受追究”。当前,乡镇纪委要把落实执行制度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重点来抓,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强化问责追究,让违法违纪人员受到必要的追究和处罚

      四、严于修身律己抓自身建设。

      围绕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核心,自加压力,强化措施,转变作风,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加大自我监督力度。一是要率先垂范,将习总书记的“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其成为乡镇纪委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新标准、对照检查的新标尺。二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坚持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纪律保证的要求,高举监督检查利剑,切实保障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全面落实,为深化农村改革保好驾、护好航。三是“正己才能正人”,乡镇纪委既要严肃执纪又要严格自律,特别是乡镇纪委书记更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做落实“三严三实”的标杆,做正心、修身、律己的表率,以上率下带动基层干部勤政廉政,实现干部作风的彻底好转。(作者;中共民乐县洪水镇纪委书记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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