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主责 强化执纪监督
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检组织,担负着基层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必须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使命意识,切实把责任时时记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也就是要做到明责、守责、尽责、追责。
一、明责,切实落实纪委责任。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是各级纪委的工作职责,作为乡镇纪委,一定要强化统筹协调,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专职专责作用,积极主动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建言献策,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全力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是协助推动工作落实。要协助镇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责任分解、层层落实、传导压力等工作,组织协调好反腐败工作。对班子成员、各村、各站所、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加强督促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向镇党委提出年终考核奖惩的建议,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规定,协助镇党委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班子及成员、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监督;把提醒主要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等作为新常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逐步提升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水平。三是三务公开治理源头。要拓宽监督渠道,协助党委督促推进基层党务、财务和村务公开工作,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督促基层做到一律应公开尽公开,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二、守责,着力凝聚监督力量。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中央、中央纪委为适应新形势和任务而提出的要求,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最鲜明的特征,能使纪委更加聚焦主业主责,提升工作战斗力。一是转职能,聚焦主业。党委要真正落实“三转”要求,规范纪委书记工作分工,使其撇下副业回归主业,专司其职,专负其责;要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支持纪委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并加大纪检干部培养力度。纪委要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积极、主动上交,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转方式,突出主责。纪委在监督方式上,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随时出击,及时跟进,灵活运用,切实转变监督方式。在办案方式上,要坚持把在信访、办案、效能监察和党风政风监督中查出来的问题“案件化”,以办案的方式实现执纪监督和责任追究。在问责方式上,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防止“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三是转作风,提升能力。纪检干部要常悟“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强化纪律约束,自觉接受监督,防止出现“灯下黑”;要认真遵守《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模范践行“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要全面掌握乡村实际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办案程序,逐步提升查办案件、处理事务、写作水平等综合能力。四是聚合力,完善体制。要逐步完善镇纪委、农经站、村务监督委员会、包村干部构成的“四位一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体系。强化镇农经站对村集财务的监督管理;使包村干部与所包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挂钩,担负连带责任;定期对村文书和监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大监管力度,促使其正确、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一是从严执纪,强化案件查办。要把案件查办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有案查好”的原则,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基层腐败问题,敲响警钟,形成震慑,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二是从严监督,纠正不正之风。要紧密联系实际,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结合双联行动、先锋引领行动和效能风暴行动的深入开展,抓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把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新常态,实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加大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管理,有力杜绝奢侈浪等行为。二是加强工作作风督查。针对违纪行为,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带摄像机、拿照相机,随机走访,随时取证,形成有力震慑和警醒效应。三是强化专项工作检查。围绕重要工作环节、重点工程建设、违纪多发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三是从严教育,力争群众满意。要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形式,继续组织开展好廉政党课、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充分利用《反腐倡廉每月一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电教片抓好电化教育;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廉文荐读》、《廉政教育必学篇目》等常规性内容的学习。同时,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三会一课”等载体,抓好村级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通过密集、广泛的廉政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效形成“不想腐”的教育机制。
四、追责,全面深化正风肃纪。
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特别强调,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镇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乡镇纪委要围绕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深化廉政效能问责追责,做到不歇脚、不断线、不回潮、不反弹。要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坚持有错必究,有错必问,问责必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案双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分管领导、包挂村领导的责任,既查个别问题,又查全镇的共性问题;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大惩处追究力度,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不断改进作风,以基层的作风的转变带动社风民风的好转。(作者:中共高台县宣化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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