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乡镇纪委是党在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要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转变思想、突出主业,从源头预防和专项治理入手,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一、以转变思想为前提,明确职责,组织协调不越位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掌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精髓,厘清职责,把握重心,准确发力。一是转变思想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严格落实中纪委“三转”要求和乡镇纪委的职责定位,纪委干部主抓纪检业务,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将主要精力真正放到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来,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真正做到了聚焦主业,明晰权责,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二是全面协调推进。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协助党委全面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做到责任分解明晰、压力传导到位。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民主评议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形式,接受社会不同层面的意见建议,以评促改;建立定期检查、重点抽查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日常监督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关口前移,监督执行不遗漏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保障,从事前预防、过程管理、追究问责等方面全面制定约束机制,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用权。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把制度建设和落实与惩防体系建设、源头治本工作有机结合,针对新时期下农村实际和存在的问题,通过查漏、修订、补充,从责任落实、管理约束、问责惩处3个层面,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领域岗位监管、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将每项行政决策行为都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强化执行监督。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一方面要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杜绝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搞一支笔、一言堂。另一方面,坚持上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通过查、听、评等方式,发现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坚持日常考核和随机抽查结合,对项目管理、财务运行等重点问题采取定期专项监察,通过立体式监督,保证制度落实到位。三是严肃追究问责。牢固树立敢抓敢碰、不怕得罪人的思想,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问责力度,敢于直面问题,通过通报批评、检讨检查、绩效挂勾等形式,提升制度的严肃性。坚持和完善约谈制度,对苗头性的问题勤提醒,对原则性问题的进行告诫,该教育不放过、该处罚的不手软。
三、以作风建设为重点,规范行为,狠抓转变不松口
加强干部教育、突出问题治理,有效防治慵懒涣散、铺张浪费、“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一是注重学习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进行网络宣传、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党的政策法规的学习领会,让各项规定要求在第一时间内让领导干部得以知晓和贯彻;结合乡镇工作实际,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素材开展干部警示教育,防微杜渐。二是加强执行监督。大力整治干部工作效率不高、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定期不定期进行作风督查,通报违反工作纪律的事例,严肃处理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强化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的监督,全面落实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的要求,继续抓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保证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三是狠抓为民服务。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完善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长效运行机制,在规范、高效运行上下功夫,切实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便民亲民的优质窗口;推行阳光村务,以村务公开为抓手,加强重点环节防控,强化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落实镇纪委、业务站所、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评议4级监督机制,确保村级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
四、以案件查处为抓手,突出主业,重点整治不手软
坚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做到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决做到惩治腐败不手软。一是拓宽案件线索。重视信访主渠道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来访,从中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同时,主动出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的实施,对案件多发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提前介入,捕捉案件线索。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程序上墙,挂图办案,在调查每起案件时,召开“三会”,即案前讨论会、案件推进会、结案审议会,做到“三定”、“四规范”,即定方案、定进度、定时限,规范办案程序、规范调查取证、规范公文格式、规范装卷归档,确保办案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加强重点治理。注重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群众意见反映集中农村低保评审、土地流转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危旧房改造、环境保护和扶贫开发等项目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和定期监察,对存在管理不规范、公示公开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限期整改,切实促进涉农领域事务的规范开展。(作者:中共高台县骆驼城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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