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璟:聚焦主业 精准发力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2015-12-02 14:25:5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王璟

聚焦主业   精准发力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明确要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推向前进。

  一、在形势发展中着力把握工作新常态

  要始终保持对反腐倡廉形势的清醒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一是把握反腐倡廉新常态,坚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讲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认清中央对反腐工作持续发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新常态,切实增强抓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把握从严治党新常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八点要求,客观清醒地分析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省委巡视组巡视我县提出的反馈意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执纪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三是把握作风建设新常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特有的顽固性、反复性,坚决摒弃“过大关”、“松口气”的固化心理,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切实把作风建设新常态认识到位、抓到位。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和新变种,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要长效,推动作风的整体好转。

  二、在推进“三转”中着力找准工作新定位

  要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的思路和方向。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三项职责。一是突出主业执好纪。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查处领导干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切实增强执纪办案的震慑力。二是转变方式抓监督。切实把监督执纪的切入点转变到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和党纪条规的执行上来,扎实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重点开展对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执行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要求贯彻落实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成果,建立并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三是把握关键严问责。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盯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领导干部心存敬畏,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围绕县委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管理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干部,规范干部的用权行为,关口前移,治病救人,切实保护干部。

  三、 在落实任务中着力突出工作新举措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提出的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任务,结合自治县实际,力求在工作方式和保障措施上创新。一是以责任追究为抓手,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要求,从关键环节入手,建立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级党政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分解、约谈、履职报告、督查推进、考核评价等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坚持“一案双查”,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通过严的措施、硬的办法,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反腐倡廉中发挥带头作用。二是以制度执行为抓手,着力纠正“四风”。加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支出、公开等方面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审计、税务、财政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大额票据开支的真实性、对项目资金运行的合规性、对公务接待的规范性、对公车费用的合理性进行检查,从源头上堵住公款腐败问题,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不仅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议事决策、民主管理、机关效能、干部作风等方面的制度,把制度执行作为党风政风监督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形成以制度促作风的工作常态。三是以拓展渠道为抓手,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健全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和“县、乡、村”三级信访投诉举报平台,拓展社会各界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法检两院、审计等部门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办案机制,互通案件线索,增强工作合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坚持有访必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三报告”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强化警示教育。四是以机构改革为抓手,强化执纪监督保障。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调整规范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加强监督执纪和案件查办工作力量配备,着力解决职责不清、力量分散的问题;分片科学设置县直部门纪检组织,确定机构、领导职数、工作人员编制,建立人财物统一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监督缺位、监督乏力的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用严的要求、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者:中共肃南县委常委  县纪委书记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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