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兴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凝神聚力强化责任担当

2015-12-02 11:48: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许兴权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凝神聚力强化责任担当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立足临泽实际,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必须牢牢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把执纪监督问责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两个责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从自身做起,带头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准确把握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判断,深刻领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积极协助县委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在县党代表会议、县委全委会和纪委全委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坚持县委常委会议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三述”工作力度,今年安排8个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力争在一个任期内,对所有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部进行“三述”。 加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覆盖面,实现“三个全覆盖”,即:采取集体约谈、重点环节和重要时段不定期约谈等形式,县委书记对全县各党委(党组)书记约谈全覆盖;采取工作约谈和提醒约谈的形式,纪委书记对各基层纪委书记约谈全覆盖;按照职责分工,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全覆盖。进一步修订完善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将主体责任落实的考核分值由百分制中的15分增加到25分,坚持每季度集中督查检查一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变成“硬指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典型培树和宣传工作,对全县落实“两个责任”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交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二、以持之以恒的决心推进作风建设

      从具体问题入手,从小事小节入手,弛而不息、常抓不懈,使高的标准、严的要求抓作风建设成为常态。紧跟节点“查”,继续盯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一个个节点,连“点”成“线”,采取节前下发通知或召开相关会议提醒,节中集中人力加大明察暗访频次,节后对违纪违规问题点名道姓曝光,加大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营造勤俭过节的社会风气。突出重点“抓”, 把作风建设监督的重点放在“三公”经费管理上,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政府采购、财政集中支付等制度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大审计力度、深入商业门店调阅发票凭证等手段,重点检查大额现金支付、超标准接待、虚假发票报账等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促”,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持续开展“电视问政”,确定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走上电视,接受群众代表现场提问,直面问题亮承诺、作表态,提升服务效能。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督促各牵头单位深入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农村“三资”管理等19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落实制度“管”,继续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将规定细化具体化,比如,在公务接待管理上,细化审批控制、接待费总额控制、公务接待清单等四项制度和“两单一票”(派餐单、菜单、发票)实名报销制度,使制度落实更有操作性。严格领导干部“禁令手册”和我县制定的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负面清单”的学习落实,以制度落实促进作风建设的长效化、常态化。

      三、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持续加大案件查办

      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凝神聚力抓查处。拓宽案源线索,在信访受理主渠道不变的情况下,注重从作风督查、专项检查、网络舆情等多渠道发现案源线索,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分类处置,快查快结,特别是加大省市纪委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真正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形成办案合力,建立季度通报会商案件线索机制,每季度末由县纪委组织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对受理的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案件线索进行通报、移送,形成一体化监督查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为民服务环节、农村“三资”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方面的案件。同时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切实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今年要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镇、部门单位,严格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以深化改革的动力深入推进“三转”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在委局机关全面推行业务工作常抓制、专项工作分组制、中心工作集中制的运行模式,新增纪检监察室1个,一线办案人员力争达到80%以上,优先保障案件的查办。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系镇、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制度,每名常委联系1个镇和2个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织,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开展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到县纪委协助办案制度,每2个月为一个轮期,每期确定2名基层纪委干部,通过跟班学习、参与办案,提升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加大基层力量整合,将7个镇纪委划分为3个协同办案区,对基层发生的重点案件线索,采取对调互查等形式,提高执纪监督水平。开展基层纪委月工作汇报制度,每月月末由各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防止监督责任逐级衰减。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以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党纪党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担当意识。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从严查处,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用铁的纪律打造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者:中共临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


(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清廉张掖公众号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