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9月至12月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3日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张掖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调度、汇总上报、督促检查等工作。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抓、负总责,督促分管领导靠上抓,各县区分局、各科室和有关单位具体抓,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推动整改到位。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指出的3个方面10个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报经市委巡察办审核后下发了《中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条梳理剖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建立整改落实挂账销号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加强督查督办。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由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一周一汇报,一月一汇总,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及时向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报送整改进展情况。通过召开党组(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局务会,定期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汇报。2021年3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3次、局务会议4次、干部职工会议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四)突出建章立制。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业务工作制度62项,切实堵塞漏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方案,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督促六县区也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理顺环保管理体制;下发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加强财务审批和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全面加强财务资产管理。
二、聚焦反馈问题,全面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安排、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责任和重要任务,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业务培训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至目前,共开展党组专题学习9场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场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9场次,研讨交流活动3次。二是拓宽学习渠道形式。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体学习、党员日常教育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时机,把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在经常、落在日常,通过座谈讨论、学习培训、专题调研、学习问答等形式,反复学习核心要义,不断提高理论学习成效。三是严格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八有”和“三落实”工作要求,将参加学习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定期对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学习笔记、调研报告、学习心得体会进行登记查阅,实现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计划及支部党史教育学习计划,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常态化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调度。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及薄弱环节,强化督查督办和成效考核,采取月调度、季通报的方式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至目前,2020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156项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考核准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生态环境厅考核要求,完成了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自查自评。加大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及时化解相关问题。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注重结果应用。完成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报备并作为对县区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2.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关于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的问题。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治水、固土、防风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紧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业窑炉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大气污染“冬防”攻坚等行动。截止8月31日,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8天,优良天数比例85.6%。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4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2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1,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4,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1。二是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工业、农业、生活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探索开展河流治理与修复,保好水、治差水。甘州区4条已整治黑臭水体4项水质指标均达标未出现反弹。2021年1-8月未发现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情况,山丹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V功能区水质目标。
关于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隐患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加快推进水源地区划调整,山丹县白石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于2021年4月22日经省政府同意批复。民乐县总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作已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周围架设围栏防撞护栏、修建导流槽、建设应急池、安装摄像头、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牌等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全面完成纳污坑塘整治任务。甘州区88处纳污坑塘中,16处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小满镇石桥村污水由化粪池贮存,通过定期拉运的方式进行处置;剩余71处已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三是强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围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4个方面11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共检查企业、单位1113家,排查发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918个。截至目前,524个即知即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394个限期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88个,还有6个问题正在整改。
关于环保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积极谋划争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水平。目前,市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建成投运。14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工2个,剩余12个项目正在建设中。高台盐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正常投入运行;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吉滩农产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基本具备试运行条件。
3.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关于协调配合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仍需努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认识。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局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方面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发挥作用管大局。进一步强化党组核心引领作用,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事项必须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三是积极协调配合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把两轮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定期调度研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并认真分析解决。加强与市环保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强化日常调度,采取函告、通报、约谈、常态化督查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的29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我市17项问题已完成市级验收销号16项,剩余1项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的“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整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正在加快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3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3项,剩余2项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的“黑河湿地功能区优化调整”和“红沙窝林场苗木抚育”问题正在按进度推进。
关于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修订完善《中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规则、会议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等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均按要求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坚持党组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1-8月底共召开党组会议18次。三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班子成员对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把握和认识,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学习研究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把方向、保落实的核心作用,解决环保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4.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尚未理顺。
关于县区环保分局与县区政府职能尚未理顺,没有形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合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市县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先后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责任清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制度,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四书一谈”、执法联动等机制,成立了张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督促六县区党委政府及时成立各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市县层面生态环保工作协调力度,市县一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二是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持续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完成六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划转、工资转移、资产移交等工作。张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及5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均已组建完成并正常开展工作,明确和配齐了县区执法队班子成员。加强基层生态环境分局工作力量配备,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新招录公务员3名,全部充实到县级执法力量。三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采取案卷评查、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切实提升全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现场执法能力水平。积极与司法、财政部门沟通衔接,争取配备制式着装和执法车辆。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履行监管职责还不到位。
关于环评审批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跟踪督办。对市级审批的51个建设项目,认真落实“周对接、月跟踪、季督查、年验收”监管要求,切实加大建设项目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二是强化项目监管。结合自然保护区外围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全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事前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各县区分局执法监管工作的监督和稽查,对发现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或采取移交、督办、约谈等形式督促及时依法处理。2020年以来共对24起“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175.867万。
关于对环评技术单位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环评编制单位管理。修订印发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制度》,明确环评技术单位项目预审、专家组评估、会后修改次数等,强化对环评技术单位的监督管理。二是提高环评文件编制水平。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对环评文件编制的规范性、质量以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开展审查。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二季度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工作2次,共抽查环评文件21个。对存在质量问题的11个项目涉及的建设单位、环评技术单位和环评工程师,依法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失信记分处理,处理结果上传至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三是提升环评文件审查效能。严格按照政务办理制度和程序开展建设项目环境评估预审受理工作,及时在张掖市环评审批服务平台一次性公开反馈项目受理审核情况。
7.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关于财经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学习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支付相关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提高财务经办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制定印发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对专项资金定期监督检查、日常调度、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管理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对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度,建立了调度台账。配合完成2019-2020年100万元以上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监管审计工作。加大2021年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三是严格落实财务三级联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凭证财务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三级联审制度,确保所有记账凭证附件齐全,签字审核到位。完备资金拨付审批和经费支出手续,定期核对所有账目,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关于财务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务用车行为,车辆出行和加油记录登记在册,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将2020年度利息收入缴入非税收入专户,并及时登记已缴纳罚没收入等其他非税收入,规范非税收入收支。三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核销往来款项,减少挂账行为,切实提高会计工作的规范性。
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张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张掖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开展了政府采购业务规定和流程业务培训,指导县区分局做好政府采购的执行和备案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采购手续、备案并及时录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全面清查资产。查阅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及执法队2016年以来会计凭证,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记账,及时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将所有资产进行账、卡、物核对并登记造册,全面摸清了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现状。三是严格采购管理。向县区分局转发了《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和市级采购流程,明确了各单位采购专管员和财务人员工作职责,要求县区分局政府采购备案严格实行属地采购、市级备案制度。
关于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管理使用的通知》,为新进入环保系统的48名干部职工申领了公务卡。在日常报销支付过程中,做到凡是在公务卡结算目录范围内的支付项目,有刷卡条件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做出情况说明。二是严格现金管理。本年度一律使用转账结算,不再使用现金支付,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库存现金数额为零。
关于存在虚列开支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抓整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负责逐一盯办落实。目前已全部核实完毕,按照财务规定对账务进行了处理。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逐笔梳理2018年度至2019年度预付其他单位往来账款支付情况,全面完成资金支付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完善制度抓整改。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经费支出行为,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关于对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局党组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单位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2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了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了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层层落实责任目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体系。坚持把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主责主业,制定了《中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以“两个规则”“六张清单”“两个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全面从严治党“262”体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关于维护党纪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继续深化“三化两分一强化”执法监管模式,落实正面清单,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范围、种类、幅度,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规范、裁量公正、处罚公平。二是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共对33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31.47万元,并依法对2名涉嫌环境违法人员进行了移送拘留。对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及时移交相关党组织进行处理;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切实提高执法监管的威慑力。三是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出台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平台预警处置办法,建立全域生态环境问题半小时预警、2小时处置、2天核查、执法监察全程跟踪督办机制;出台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暂行办法,建立了市级每半年对自然保护区开展1次巡查检查,各县区每季度对自然保护区开展1次例行检查的工作制度,切实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关于警示教育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制定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净化政治生态专项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通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家风之殇》和叩问初心第三集《围猎之祸》,开展以案释纪和警示教育。二是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建党伟业》《惊沙》等红色影片和大型秦腔现代戏《肝胆祁连》红色题材剧目,通过参观红西路军中共甘州中心县委纪念园、瞻仰龙渠烈士陵园、重走红军路、聆听微党课《抉择》、唱红军歌曲、吃忆苦思甜饭等,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及时更新补充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严格落实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对发现有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批评教育,防止小偏差演变成大问题。
关于日常监督检查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结合生态环境“全链条”监管模式改革,修订和完善3个方面62项业务管理制度,编制了生态环境“全链条”监管模式改革制度汇编。二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局党组决策部署,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限要求,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等开展重点督查检查。三是严格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强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受礼品礼金、滥发津贴补贴、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利等问题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学习。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参加了个人事项填报培训,使领导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二是精心组织填写。向领导干部印发了《填表须知》《组织提醒函》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易错易漏点》,主动加强与组织部门及省厅人事处的沟通衔接,指导班子成员审慎填写并做好服务工作。三是认真审核把关。采取本人填写初审、党组审核把关复审、组织部门终审的办法,认真审核班子成员个人事项报告表,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对2020年的报告表进行再审核、再核实,确保不发生漏填、漏报的问题。
9.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关于研究党建工作次数较少,主责主业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研究部署,严格落实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推进机关党建和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融合。二是坚持率先垂范,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机关党建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带头在所在支部讲党课,带头领学党的最新理论知识,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三是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党组成员及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分管科室、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以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和支委会,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推动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在全局系统落地见效。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组织策划。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岗位实际、学习教育重点、阶段性工作特点、节庆日、纪念日等,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交流、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课专题和各项活动开展的组织形式和时间等,确保“三会一课”规范有效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各支部及时将开展“三会一课”的通知通过甘肃党建平台发送到每位党员,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确保“三会一课”全员参与。截至目前,各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6次,讲授党课6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研讨交流2次、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专题研讨交流2次,党员共撰写研讨交流材料130多篇。三是提高活动质量。把“三会一课”与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党员主题党员活动、党员警示教育等有机结合,通过组织党员举办红色经典诵读、朗诵比赛、收看微党课、邀请专家辅导和党员领导干部领学等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提高活动质量和吸引力。
10.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还不大。
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担当进取精神有所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担当进取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激发工作热情,强化表率带头作用。举行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认真学习相关篇目,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轮流开展了研讨交流,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敢于担当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亲自抓、带头干,亲力亲为,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狠抓落实。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根据领导班子配备情况,重新调整了县级领导分工,加强对调研员的管理和使用,实行AB岗工作制度,合理搭配工作分工。制定印发2021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建立了班子成员工作目标评价体系。
关于干部队伍梯次结构还不够合理、断层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断加强局系统干部队伍和县区分局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局系统共提拔使用干部4名,转任领导岗位干部2名,晋升职级4人。提拔35岁以下正科级干部1名,提拔30岁以下副科级干部2名,达到了年轻干部提拔使用“两个四分之一”的要求。二是开展“上挂下派”锻炼年轻干部活动。严格落实《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上挂下派”干部锻炼干部工作方案》,完成局系统挂职期满1年干部的考核,筛选确定11名干部开展上挂下派工作,为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提供锻炼机会,提升干部的工作能力。三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4名,提拔使用1名;从县区分局选拔任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1名。四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执行《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及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加大干部平时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调动局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继续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党组在发挥领导作用、履行职能职责、机构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三)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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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