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察安排,2017年5月3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大河乡进行了巡察。2017年9月6日,巡察组向大河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对号认领、靠实责任,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建立督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一、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一)对乡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策中作用发挥不充分,对草原禁牧后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探索少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机制。党委会定期讨论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分析经济社会运行动态的工作机制,根据大河实际和经济发展现状确定了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以生态保护为主线,以打造绿色品牌为核心,紧扣绿色畜牧业、生态林育苗和旅游服务业,培育细毛羊培育基地、生态林育苗基地、民俗旅游示范基地、高原牦牛增效基地和品种肉牛繁殖基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二是着力提升领导和推动发展的能力。通过赴外学习、交流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和村干部能力培养,着力提高乡村两级干部新形势下谋划发展、推进改革和做好群众工作等各方面的本领。截止目前,举办以劳动力技能培训为主的各类培训21期,培训干部群众448人次。三是及时调整产业结构。突出甘肃高山细毛羊主导地位,加大细毛羊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大河乡细毛羊主产区发展壮大管理办法》,全乡细毛羊饲养量达10.5万只,推广绵羊穿衣2.08万只,组织机械剪毛4.67万只,分级整理统一出售羊原毛144余吨。加大生态林育苗产业发展力度,进一步盘活土地等资源要素,逐步扩大种植规模,大力推广“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在县城周边9村种植苗木1100余亩,成立苗木专业合作社2个,参与农户300多户,使生态育苗产业成为群众增加收入新的增长点。
(二)对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党员教育针对性不强,“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落实有差距,农牧民党员发展工作滞后的问题整改。
一是研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不断创新党建工作载体,结合全域无垃圾示范创建、祁连山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大了目标责任书中党建工作比例。建立了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研2次,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二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将党员发展纳入各村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列入党支部书记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工作,不断壮大党员发展源头。至目前,已发展预备党员5人,培养发展对象8人,入党积极分子18人,入党申请人28人。三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完善了领导干部讲学、述学、评学制度。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明确提出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并列出详细的时间表,明确了农牧村党支部书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各支部均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全面及时的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实现了农牧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化。完善了农牧村“固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全乡统一确定每月15日为固定党员活动日,采取乡党委提前定题、党支部自主选题和党员点题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农牧村党支部以“4+N”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三)对党委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次数较少,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列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签字背书,切实将压力层层传导,工作层层落实。二是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季度末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建立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倒逼机制,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与党风廉政建设“红黄蓝”预警机制向挂钩,对分管站所及人员出现作风问题被预警的,追究分管领导连带责任,倒逼分管领导严格履行管理职责。
(四)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从规范会计委托代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3个方面制定了13条具体措施,要求乡经管站和各村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切实做到“十严禁、十不准”,严防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二是做好村级账务核算和公开工作。要求乡经管站统筹安排时间,制定工作计划,全乡18个村,上半年的账务核算在每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账务公开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下半年账务核算在每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账务公开在次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今年5月完成18个村2017年财务内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6月初各项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一事一议”资金管理政策,制定了适应我乡实际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实施实行全程监管和跟踪,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以及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各项目村均在村委会或定居点对项目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公开、透明。四是健全完善“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将平台与“清风大河”微信公众号关联,在全乡农牧民中广泛推广运用,使农牧民足不出户随时查询监督党务、村务及三资使用情况,将村级权利运行置于民主监督之内。至目前平台使用人数达1200余人次。
(五)对草原纠纷、低保户评定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回应不及时,个别纠纷长期未解决的问题整改。
1.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驻村工作制度,落实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到所包村入户走访3次以上,及时掌握民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农村发展。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严格落实定期走访、重点约访、经常下访等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至目前,调处矛盾纠纷128起,调处率96%;信访3起,办理完成3起。
2.对全乡低保实施动态管理,按月由乡民政办和各村对低保享受对象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摸底,对不符合条件或经济好转户予以取消退出,对提交低保申请经评定符合低保条件的农牧户及时纳入。止目前,取消退出18户46人,纳入2户4人。
3.天桥湾村草场纠纷经调查调处后引入司法程序,2018年2月7日肃南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详细判决结果见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甘0721民初474号)。被告28户村民因不服判决,向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5月25日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细判决结果见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甘07民终310号)。根据判决结果,部分涉及草原政策问题乡政府研究确定拟处理意见,已上报县政府研究解决。
4.金畅河村草场问题因属历史遗留问题,县委、县政府现已批示由农牧委牵头,乡政府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乡政府成立专门协调处理领导小组,于2017年9月开始对草场纠纷当事双方群众做思想工作,调解矛盾纠纷。目前,正在协调放牧户与草场承包合同持有户双方达成租赁协议,逐步化解矛盾。同时,加大该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鼓励产业发展,早日摆脱现有的贫困局面,从根源上彻底解决此矛盾。
二、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我乡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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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