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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5-26 14:52:05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市委巡察办 分享

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年11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民乐县住建局反馈了延伸巡察意见。按照《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深刻汲取上届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整改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一)制定方案,靠实责任。针对巡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单位(站室)、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进行了明确细化,形成了局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

(二)严字当头,立说立改。按照整改落实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改起,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范围整改,带头指导好分管单位整改,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整章建制,务求实效。坚持边整边改与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相结合,先后研究制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干部请销假制度》、等多项制度和规定,营造了用制度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促工作,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检查,全面落实整改反馈问题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主体责任意识。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等方式,专题安排学习中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2.逐级传导压力,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3月初,局党总支与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住建局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各股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股室与个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股室相互配合”的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履行监督职能,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推行了局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股室长年度“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使“扯耳、红脸、出汗”成为了监督常态。加大督查力度,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强化问题导向从严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党支部限期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

4.认真实行约谈制度,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坚持挺纪在前,制定下发了《民乐县住建局提醒约谈制度(试行)》,紧扣重要节庆和关键节点,紧盯不作为、慢作为、廉而不勤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分工作约谈、廉政约谈、专题约谈3项内容进行提醒约谈,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前移监督关口,促进督办落实。今年以来,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已主动约谈下属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党员干部12人次,传导压力,纠偏改错,推动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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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的问题

1.及时配齐总支班子。根据县直机关工委会议精神,县住建局于2015年12月31日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了新一届党总支班子,明确了委员分工和各自职责,为总支履行主体责任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忠诚履行职责,规范行使权力。结合全县开展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整治推进重点工作进度明显滞后、重点工程落实不力、廉而不勤等问题。

3.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党总支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领导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党总支、局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股室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责任落实。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干部请销假制度》等10项制度和规定,营造了用制度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促工作,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了党政领导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合力。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问题

1.认真即知即改。对4张没有领导签批的发票,由住建局分管财务领导做了补签批处理,并附上明细记录。及时与财政局沟通,领取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用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替换并收回了2015年5月-9月财务人员擅用收款收据先后向局下属单位自来水公司收取代收的污水处理费5张共计139万元。同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负有责任的财务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后调离工作岗位,并迅速研究修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报销等制度,严格执行财会法规制度,规范使用财务票据,严格票据审核管理,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或各种公务活动消费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凭对账单到财务报销,对局机关人员的现金结算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平台支付。其他费用支出报销经财政集中支付平台直接转入报销人账户,严格限制现金支付。

3.开展专项检查。局领导班子组织分管领导、财务人员配合县财政局、监察局工作人员对2013年至2015年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使用白条收取有关费用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财会法规制度,规范使用财务票据,坚决杜绝用自购收据收取污水处理运营费等问题的再次发生。

4.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县住建局和下属单位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物品购买计划审批单制度》的同时,严格按照《民乐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民乐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公务接待和报支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不再单独报支餐饮费。进一步细化接待审批流程制度、接待费用明细制度,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职务消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杜绝一切无来由、无派餐单、无点菜单、超标准的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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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完善规划,严格规划审批。在严格执行县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积极开展城市重要地段、标志性单体建筑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并抓紧组织实施,实现控制性详规全覆盖。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初审、评审、审定、依法备案的规划审批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变更规划现象发生,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强化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城市规划、建房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及时曝光违法建设行为,公开报道依法查处违章建筑的典型案例,使广大群众和建筑企业形成自觉遵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遵守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法律法规的良好风尚。目前,已对3期违规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3.加强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过程巡查、动态检查、验收核查,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违反规划的问题,特别是对批低建高、私自改变使用性质等擅自变更规划内容的违规建设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从严治理违规建设行为。2016年1月5日,《民乐政务督查》通报了新都时代广场商业大厦等7期违章建筑,住建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

4.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效。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牵头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加强与公安、司法、国土、电力、水务、消防、工商质监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享信息,统筹行动。实行挂牌公示施工制度,对依法审批项目进行编号,实行挂牌公示施工作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热线、群众投诉信箱及举报奖励办法,借助全社会力量,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1.针对2013年违规向农户收取拍照和资料费用的问题,经乡村两级与危房改造户开会协商,由危房改造户自愿承担所收费用,2013年以来乡镇再未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过任何费用。

2.针对村社干部套取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新天镇纪委已对钱寨村4名村社干部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进行核实调查,将套取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全额退还上缴县财政危改资金专户并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

同时,县建设局不断规范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监管体系。按照省市 “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的工作程序,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危房改造“一申二评三核四批五实施六检查七验收八复核九兑现”的工作程序,经复核无误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农户“惠农存折”,做到公开透明、封闭运行。二是对照工作标准,严格检查验收。严格按照省市危房改造相关验收规定,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先有乡镇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初验,经验收合格后,再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实行“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逐村逐户验收,验收时先查看房屋,再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积极与审计局协调,利用审计专用软件程序对改造户进行筛选核实,严防出现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问题发生。三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危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将危房改造资金继续实行县级财政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统一支付的要求运行管理,各乡镇、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从签字到盖章共同把关审核危房改造兑现花名册,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危房改造户“惠农卡存折”一折通账户,做到公开透明,资金完全落实到户,防止造假骗取危改资金,严防资金挪用、挤占、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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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下属单位超范围发放补助的问题

对县供热管理中心给司炉工乱发补助等问题,已于2015年12月16日全额收回并上缴县财政。同时,县纪委对供热管理中心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刘振宏进行了提醒约谈,督促县供热管理中心、县自来水公司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票据审核,明确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和相关规定支出各项经费,有效做到经费支出的规范化;二是建立健全用工制度。建立健全了《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了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及标准,严格按规定标准支付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福利,从制度上保证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待遇;三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将“三公经费”等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财务事项集中讨论制度。完善公务开支行为审核、登记、备案等相关制度,确保程序合规、去向明确、专款专用。

三、强化学习提高、深化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坚持真抓实做,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真正把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做到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好的状态、专的能力、优的作风,持续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巩固提高,适时组织“回头看”,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紧盯制度落实。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把整改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过程当作转变作风、促进工作的过程,不断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学习执行,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抓早抓小,从严从紧,持之以恒地加强对局党总支下属支部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两促进、两提高”,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建设高原生态文明县的强大合力,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6-4425005

邮政信箱:民乐县南大街16号(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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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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