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明永镇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安排部署,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明永镇进行了巡察。2016年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明永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意见反馈会后,明永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是对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定位。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落实履责情况报告评议制度、签字背书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约谈制度及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有效;二是班子成员按照党委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做到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或纪委报告;三是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围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村级零接待制度执行、财务公开及“四风”方面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大督查力度。今年以来,采取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明察与暗访、重要时间节点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4次,发放通报4起,通报批评12人次,提醒约谈25人次,工作约谈10人次,诫勉谈话1人,因刑事犯罪开除党籍1人。
2.针对“ 一案双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明永镇纪委“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规范镇纪委“一案双查”工作,督促镇村两级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纪委的“三转”要求,配强配好镇纪委工作人员,至目前,镇纪委设纪委书记、纪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纪检专干2名,4名人员不分管其他工作及兼职其他职务,聚焦主业、聚力主责,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3.针对“村级组织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围绕镇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等,研究制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抓好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村账镇管”制度,坚决杜绝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现象。三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严格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流程,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必须贯彻“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讨论决定。四是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考核,由镇经管站牵头联合相关站所,对各村财务管理及执行重大事务审批制度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程序操作,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增强村级组织和干部抓好财务管理的责任感。五是组建联络员队伍,赋予“宣传政策法规、了解社情民意、引导解决诉求、帮助化解民怨、沟通上下联系”五项职能,架起政府与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打通“神经末梢”,筑牢第一道防线。
4.针对“镇政府债权债务不实,部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在严格落实《甘州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党政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修订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及《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加强资金支出审核管理。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由镇财政所牵头,举办全镇财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1期,围绕财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对各村及镇属单位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人员19人(次),有效提高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三是强化村务公开,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村级政务和财务公开力度,对涉及村集体土地租赁、低保发放、扶贫资金使用等内容全部进行公开,确保了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针对“镇政府存在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和村级负债过大、财务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由镇财政所对照镇政府经费账户中的固定资产总账及财政所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固定资产卡片,逐一对镇政府各站所及镇属单位的资产进行了核对建卡,并根据核对情况重新登记了我镇固定资产明细账,做到了固定资产账卡一致、账实一致,至目前,全镇固定资产登记共计505万元,其中:房屋构建物363万元、通用设备22万元、家具用具20万元元、汽车24万元、集贸广场76万元。二是镇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重申玉米种子生产服务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明纪发〔2016〕1号),要求各村严格执行服务费开支办法,对制种服务费的使用,依照使用范围和规定比例提出用款计划,按照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审批权限报镇农财中心审核同意后进行列支。开支票据由经办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主任会签,村务监督委员会、镇农财中心联审。三是严禁各村负债建设及对活动阵地进行装修,并要求各村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对债务进行化解。为杜绝因债务问题产生次生矛盾,镇政府将镇财政节余资金55万元下拨部分村,用于化解村级活动阵地、小学建设债务。
[NextPage]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形式主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的问题。一是精简会议文件,对能不开的会不开,能合并开的会合并开,务虚会议坚决不开,并精简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同时,对走形式、没有实际意义的检查评比,坚决予以取消。二是进一步完善《明永镇机关干部月考核办法》,由镇纪委对镇党委、政府每月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逐一抓落实,提高工作执行力,定期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反馈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监督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把监督检查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
2.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协调能力不强,调处矛盾纠纷不够及时,有推诿扯皮现象”的问题。一是完善党委中心组每月末集中学习、议事制度和党建例会制度,采取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谈心交心,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换意见,加深了解、增进共识,并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主动与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通村道路建设、电力设施改造、文化设施配套等方面的项目争取力度,2016年,共争取文化广场建设、低压软管及街道路灯架设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个,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2个,道路硬化30公里。三是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每月18日定期召开综治例会,对各村反映的矛盾纠纷,由对应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配合村委会及时进行调处,对摸排出来的涉及面广、问题突出的由镇司法所调处,对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扩大升级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明永镇信访维稳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四是全面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促进和谐,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针对“个别驻镇站所工作人员工作庸懒散拖,对群众反映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一是强化《镇干部进村入户村党支部书记考勤通报制度》的落实,督促驻镇站所干部下村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召集驻镇站所及机关全体干部,邀请群众代表开展评议活动,针对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有效促进干部安心基层、服务群众思想意识。
4.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考核激励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纪委加大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的纪律松散、包庇干部、保密意识不强等问题,加强追究问责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二是进一步修订领导干部考勤制度,严格做好领导干部上下班签到、会议点名、请销假等各项考勤工作,并在每月3日前把上月干部考勤、午间值班、宣传信息考勤等资料汇总并交办镇纪委,由纪委经核查汇总后在干部会上通报。三是利用中心组学习、干部例会、集中学习等机会,对领导、干部进行思想教育,警钟长鸣,使其端正工作态度,逐步培养他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良好职业操守。
5.针对“村社干部和群众教育培训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制度,把村社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全镇干部培训证整体计划中,整合远程教育设备、村级活动室、农家书屋等教育培训资源,选取切合“三农”工作实际的培训内容,抓好党员培训、村务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培训,促进社村干部培训工作全覆盖、规范化。二是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在充分考虑村社干部与群众诉求因素的基础上,把集中培训与自我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采取上党课、专题讲座、实用技能培训等形式,选取春秋两季农闲时间集中开展培训。三是加强培训管理。以加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以更好地服务群众为出发点,结合“法律政策美德进农家”及“党员冬训”活动,组织相关站所业务精英及联系村领导逐村逐社开展宣讲,通过图文并茂、现场示教的方式,全镇共开展各类培训82场次,参训人数达1.2万人次。
6.针对“惠民政策宣传、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加强镇村干部业务知识水平提升的基础上,制作惠民政策宣传单、小册子等进行发放宣传。二是对于惠民资金发放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由镇纪委随机进行督查,一经发现或由群众反映,进行严肃查处,确保资金运行在“阳光”下。
[NextPage]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监督管理方面
1.针对“一些重要事项决策不够民主”的问题。严格执行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加大《明永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执行力,凡涉及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多提建设性意见,集体进行表决。
2.针对“村级民主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低保审核“双线两化”工作,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预防低保申请、审批、公示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修订完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村级财务制度等制度及《明永镇玉米制种服务费管理办法》,严格把好“村账镇管”关口,并及时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大对村社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的教育培训力度,让他们熟练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方法步聚,增强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自觉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村民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类似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全面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促进我镇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甘州区明永镇党委
联系电话:0936—8760001
办公地址:甘州区明永镇
邮政编码:7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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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明永镇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