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以“融、强、专、细、严”,强化纪检组织建设,确保了纪检组织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围绕中心大局,突出“融”。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组织的职能定位,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组织实施了干部队伍建设及机关效能提升工程,为全县10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纪律和效能保障。
重视队伍建设,突出“强”。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在8个乡镇设立了纪委监察室,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23名,在101个行政村、3个社区配备了兼职纪检委员。同时,加大对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纪检专干的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安排14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培训,抽调1名乡镇纪检专干到县纪委跟班学习。
立足“三转”要求,突出“专”。下发专门通知,对8个乡镇纪委书记和4个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做到专职专用,突出主业,专司其职,使其能够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
强化制度建设,突出“细”。健全完善各级基层纪检组织目标管理、奖惩、述职考核等制度,将制度落实细化、量化,纳入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管理,严格兑现奖罚,并将考核结果做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注重案件查办,突出“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县城、乡镇醒目位置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落实了限时办结、失职追究、乡案县审等制度,同时,将乡镇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提升了基层查办案件水平,确保了案件质量。今年元至6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31(件)次,办结17(件)次,立案6件,结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挽回经济损失20.67万元。
(编辑:卢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