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在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中,明确重点、聚焦主业、把握关键、突出主责,科学运用“加减乘除”法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加快“三转”步伐,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做“加法”、强督查。拓宽监督检查渠道,加大追效问责力度,强化执纪监督效果。今年以来,先后8次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送节礼、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节后上下班和在岗服务情况以及清明节纪律作风、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督促整改问题43条,下发通报3期,全县性会议通报2次,累计对30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约谈15人(次)。
二是做“减法”、抓主业。按照中央“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清理减少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6个,保留14个,下发了《关于规范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其它工作,集中精力执纪监督问责,将职能定位回归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来,切实履行好“执纪、问责、把关”的职责。
三是做“乘法”、立规矩。坚持抓早、抓细、抓实、管用的原则,在全县全面推行公车GPS定位管理工作制度,为全县245辆公务车辆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监管系统,全县公务车辆运行里程同比减少29.
四是做“除法”、纠四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党纪条规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求,从严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维护了党纪条规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31(件)次,办结17(件)次,立案6件,结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挽回经济损失20.67万元。
(编辑:卢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