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利剑”出鞘 严惩“蝇贪”
“发现问题311个,其中整改类问题237个、违纪违规线索74条。调查核实问题线索10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3人”。
2016年,山丹县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组成20个巡察组分三轮对110个行政村、6个社区、2个开发区开展了巡察工作,剑指群众身边微腐败,成效明显。
“细”上做文章,部署到位。制定出台了《中共山丹县委关于在村级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程序,成立了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制定了《山丹县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计划》,按计划分轮次实施。为保证巡察工作顺利进行,每轮巡察前,通过讲政策、讲方法、提要求等以会代训形式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培训,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纪律。
“精”上求突破,目标明确。巡察工作以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把查处党员干部作风、惠农政策落实、惠农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三资”管理以及土地征收、城乡低保、危旧房改造中存在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私分滥发突出问题,基层执行“六大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以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全面“体检”,精准发力。
“活”上下功夫,方式多样。按照动员部署、巡察告知、实施巡察、形成报告、整改反馈、结果运用、跟踪回访工作流程,采取听、评、问、查“四字工作法”,在巡察中“听”被巡察村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评”;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问”;“查”低保发放、粮食直补、草原补贴、危旧改等惠农补贴花名册和会议记录、财务票据等相关资料。全县20个巡察组共听取汇报118场次,入户走访3540多户,发放民主测评表3200份、调查问卷表3400份,查阅2013年以来会计支出凭证等财务账目2080多册,张贴巡察公告716份,设立信访联系箱126个,公布举报电话89部。
“严”上提要求,纪律严明。巡察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泄露、不扩散巡察工作情况,不随意或独自行动,不借巡察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县委巡察办都要通过回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听取和了解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确保了巡察工作纪律严明,风清气正。严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巡察中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问题、巡察后群众反映仍然强烈、村社干部因违纪违规被查处的,对巡察组实行责任倒查、问责追究。
“实”上抓治理,成效明显。巡察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问题登记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登记表》,形成书面巡察报告,向县纪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经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后分类处置。对违反作风建设和廉洁规定的整改问题交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督促被巡察村限期整改落实,在20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巡察办上报整改报告。对一般违纪违规问题交乡镇纪委进行核查,对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的,交由县纪委直接核查,乡镇纪委协办,在30个工作日内上报书面核查结果。移交反馈问题实行签字背书制度,乡镇党委书记对移交的整改问题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签字领取,接受《巡察整改问题移交表》《巡察违规违纪问题移交表》《巡察函询问题移交表》。县委巡察办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对问题整改进度和成效每两周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问题得到整改。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