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丹县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准确把握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抓组织协调,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县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职能,配合县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提出工作要点,分解细化任务,将工作任务延伸到8个乡镇和133个县直部门单位;认真开展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县委书记对104名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一对一或集中约谈,县纪委主要领导对30名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4轮约谈;全面开展“三述”,督促问题整改,组织14名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全委会议上进行了“三述”,8名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在纪委全会上进行了“三述”,并将“三述”工作延伸到基层单位党组织,全县136名干部向党组织进行了“三述”;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向7起发生违纪违规案件的单位发放了《约谈通知书》,对15名领导干部就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进行了戒勉谈话或约谈。
抓学习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完善干部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着力提高纪检干部理论素养。把学习贯彻新修定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结合起来,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开展经常性党纪党规教育,唤醒党章党纪党规意识,自觉用党纪党规约束言行。在县电视台设立了“作风观察”栏目,采取“通报+检讨+曝光+整改”的警示教育模式,将9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曝光,释放了从严执纪、有腐必惩的强烈信号,放大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
抓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监督重心下沉,监督关口前移,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的工作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提醒,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点,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规定,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乱发钱物等不正之风。通过在县电视台、《西部山丹》、清廉山丹微信平台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箱,发布监督举报公告,开通“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直通车,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向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32个部门单位发放《函询表》,对64个问题进行了函询,并督促整改,对3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个单位的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立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13起,下发通报9期,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
抓纪律审查,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拓宽案源线索,在信访受理主渠道不变的情况下,注重从作风督查、专项检查、审计要情、网络舆情等多渠道发现案源线索,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和分类处置,快查快结,特别是加大对省、市纪委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要求,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前11个月,共受理各类信访件95件,办结92件,办结率96.8%。立案查处违纪案件42件,结案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其中,乡镇纪委查办案件17件,8个乡镇全部突破“零办案”。
抓队伍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班子建设,建立县纪委常委联系抓点工作制度,通过督导联系点工作,督促落实好“两个责任”。将干部力量向纪律审查和作风督查倾斜,参与监督执纪的干部占到总人数的70%以上。完善干部学习制度,按照“严、细、深、实”的工作要求,采取“请进来”集中培训、“走出去”学习培训、“业务讲坛”交流培训、跟班学习、跟案培训等方式为干部“充电”。8名干部参加了中央纪委的调训班,8名乡镇纪检专干在县纪委轮流跟班学习,15名乡镇纪检干部参加了市纪委举办的培训班。7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8名乡镇纪委书记和委局7名干部赴高台县纪委学习了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经验。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自觉遵守《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不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跑风漏气、泄漏秘密,有效防止了“灯下黑”。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