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丹县纪委召门专开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甘肃省纪检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并就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近年来,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在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存在的一些违纪违法行为,这充分说明严明纪检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不可或缺、至关重要。
会议要求,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认真落实《甘肃省纪检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作为今后工作的“必修课”,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迅速在全县转发《甘肃省纪检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文件,让干部群众了解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在干部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抓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好“十不准”规定,严格按照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要求,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委局领导带头遵守“十不准”的同时,要对分管科室和人员开展经常性抽查工作,对存在违反“十不准”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处理,在全县树立纪律严明、作风优良、风清气正的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