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丹县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山丹一中违规发放电话费问题。2014年秋学期至2015年春学期,山丹一中向学校教职工89人发放电话费30920元。山丹一中副校长王发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主体责任的山丹一中校长姜洪荣、负有监督责任的山丹一中党总支副书记杨正本被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电话费上缴县财政。
李桥中心小学违规发放电话费、挥霍浪费问题。2014年春学期,该校以白条支出学校教职工47人电话费2350元。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以学校教职工加班用餐等为由白条支出招待费11965元。位奇学区副校长王占云(原李桥中心小学校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教体局免去王占云位奇学区副校长职务,违规发放的电话费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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