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从重要节点入手,从具体事宜抓起,从焦点问题管起,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一是重要节点集中抓。针对节假日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状况,紧扣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提前下发禁令通知,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纪检检查机关组织协调公安、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5轮次,对节日期间因公使用公车不事先报告的18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对1名违规发放福利的单位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福利费。
二是具体事宜突出抓。把治理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行为作为整治“四风”的突出问题,制定下发《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规定》和《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通知》,规范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和实地明查暗访等形式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有58名领导干部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的举办情况,对1名违规操办升学宴的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收缴了违规收受的礼金。
三是重点问题经常抓。把“三公”经费监管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的重点,从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花钱行为入手,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 “三公”经费月公示、季报告、定期核查。重申“同城不吃请、乡镇廉政灶、村级零接待”等公务接待制度,对全县168辆公务用车实行GPS定位,严格执行“两簿两单一台账”、“六严禁”和节假日定点封存及使用报告制度。县纪委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及报送情况,对瞒报、漏报、不详细公开和支出只增不减的单位,进行重点审计、专项检查。目前,已对55个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支出不符合规定的2个单位责令整改,对违规支付的资金追缴县财政。(李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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