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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强化源头防控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

发布时间:2015-11-19 17:08:38作者:王文海 分享

    今年以来,高台县在全县范围内探索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该县从方法创新、制度创新入手,探索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制度,制定下发《高台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察局分期分步开展。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及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中选调组成5个巡察组,每两年完成对9个乡镇、58个县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一轮巡察。制定下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2015年巡察对象36个,巡察组采取“听、谈、评、看、访、查、提”等方式,重点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情况、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规范权力运行情况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巡察活动。巡察组进驻后,在巡察对象办公地点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公告,设置举报信箱,广泛收集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意见建议。召开由巡察对象全体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巡察对象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同时,就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开展作风和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查看单位财务账目、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等方式,对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较为深入的调查、了解和走访。
          至目前,该县各巡察组对5个乡镇、16个部门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243个,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分类处置,并在一定范围内反馈了巡察意见,各巡察单位按照巡察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集中力量全力整改。同时,对单位及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由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察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达到了巡察工作抓早抓小、提前预防的目的。(王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