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台县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每两年完成对全县所有乡镇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轮巡察工作。主要通过听、谈、评、看、访、查、提等方式,着重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干部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范权力运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等六个方面着力进行巡察。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单位及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由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察局做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巡察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主要目的是通过巡察工作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促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微杜渐,对干部在监督中予以保护。2015年,全县确定了6个乡镇和30个部门(单位)进行巡察,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启动。(陈大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