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县区动态 > 高台县 > 正文

正本清源树新风——高台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5-11-19 17:08:39作者:高台县纪委 分享



正本清源树新风

——高台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综述

 

  今年,高台县在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县委加强对全县各级党政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责任担当,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探索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从源头上抓早抓小,纠正和预防腐败问题发生,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实践——源于思路的创新

       面对从严治党的新形势,该县着力强化各级党政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从方法创新、制度创新入手,立足从早从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探索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制度。
       全县巡察工作由县委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协调。
       为强化工作力量,该县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及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中选调组成了5个巡察组,计划每两年完成对9个乡镇、58个县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一轮巡察。
       在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后,该县在广泛征求县人大、政府、政协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乡镇、部门、单位主动申请巡察情况,共确定6个乡镇、30个部门单位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对象。

核心——聚焦“六方面六着力”

       开展巡察的目的,在于规范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权力运行,预防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与以往的工作检查督查相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把各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监督重点,把发现问题、防微杜渐作为主要任务,收窄了检查内容,放宽了检查时间,聚焦了检查重点,使巡察工作的定位更精准,任务更明确。”高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关志强说。
       在巡察内容上,该县精准聚焦,突出“六个方面、六个着力”,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着力查看实施“四式”管理、实行“六化工作法”,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着眼于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着力查看落实各项作风纪律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制度,促进制度执行刚性约束等方面的情况;着眼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着力查看纠正“四风”、加强“三公”管理、厉行勤俭节约等情况;着眼于执行廉洁自律方面,着力查看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勤政廉政等情况;着眼于规范权力运行方面,着力查看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等情况;着眼于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方面,着力查看惠民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城乡征地拆迁等19个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规范管理的情况。通过聚焦再聚焦,及时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方式——赋予巡察“生命力”

        巡察,是开展监督的有效形式。但以往的监督检查,往往存在监督不系统、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有些已存在的问题看不到、发现不了。
        为提高巡察的实效性,该县把握关键环节,完善程序步骤,形成了科学有序、运行规范、互为补充的巡察体系。开展巡察前,该县纪委监察局集中向组织、财政、审计、信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征询巡察对象在干部作风建设、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规范权力运行、执行财经纪律、经济责任审计、群众信访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表现,收集整理后反馈各巡察组。各巡察组严格按照动员部署、实施巡察、反馈整改、跟踪回访、总结汇报5个步骤20项程序开展巡察。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重点围绕6个方面的内容,采取“听、谈、评、看、访、查、提”等方式开展巡察。“听”,即听取巡察对象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以及有关专题汇报;“谈”,即采取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的方式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评”,即对巡察对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站所主要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看”,即阅看单位财务账目及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访”,即对巡察对象下属单位、站所走访调研或暗访;“查”,即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即对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查看单位财务账目、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等方式,对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较为深入的调查、了解和走访,使得巡察更全面、更具体,更具操作性。

成效——作风建设“助推器”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已完成对5个乡镇、16个部门的巡察,共发现问题243个,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分类处置,并在一定范围内反馈了巡察意见。各巡察单位按照巡察组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正集中力量全力整改。
      “通过强化巡察结果的运用,使各部门、单位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更强,也强化了党员干部加强廉洁自律的意识。”关志强说。
        该县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性质、类型、影响大小、严重程度,分类型分层次处置,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单位及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由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察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该县还将巡察结果列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记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同时,该县强化巡察震慑作用,对涉嫌违纪违规的行为严查快结,在使各级领导干部受到警示教育的同时,积极提效能、转作风。(高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