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
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近期,中纪委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的“学思践悟”专栏,集中宣传十八届中央纪委的工作要求,传递重要声音,阐述精神实质,无论是对整体反腐倡廉建设的推进,还是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通过认真进行学习和思考,我认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要把学习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升自己。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跟进,聚集主业主责,大力推进“三转”,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主动当好参谋,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纪委要始终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立足“执纪、监督、问责”三项职责和“案件查办、作风建设、预防腐败”三大任务,积极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年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责任分工意见,协助县委及时召开会议,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细化各单位在遵守政治纪律、贯彻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等方面的工作任务,明确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班子的主体责任,厘清“责任清单”。要充分发挥好参谋作用,及时向党委报告中纪委、省市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并提出落实的建议;定期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一些重大问题,要提请党委会研究,并协助党委解决好这些问题,抓好落实;要发挥监督检查作用,通过检查督导、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并推动问题解决。
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就是必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厉进行责任追究、动真碰硬查办案件。一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扎扎实实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这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要深刻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要牢固树立打攻坚战、持久战的思想,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继续查找“四风”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制度保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查处问题、问责追究、警示教育等方面形成较为成熟的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努力实现改进作风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严格的责任追究是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就没有责任的真正落实。这是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关键所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抓得不紧管得不够,而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就要依照规定,严肃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跟踪问效、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工作力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责任倒逼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和监管部门责任,对具体承担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作风方面典型问题的乡镇、部门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要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所在,就是要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加强线索梳理、管理,定期召开分析会,强化与司法、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及时发现、案件有效查办的工作机制。要在提高办案质量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案件监督管理,规范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围绕案件线索汇集梳理、案件初核、案件调查、案件审理和治本功能等重点环节,严明纪律,严格程序,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为了少发案件,处分干部是为了干部不受处分”的思想理念,坚持做到抓早抓小、强化源头,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发深层次原因,找出监督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切实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强力推进“三转”,强化执纪监督职能。中央纪委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强调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体现。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聚焦中心明确职能定位。推进“三转”是解决纪委职能泛化、副业过多、主业不够突出、工作错位等问题的必然举措,纪检监察干部要厘清自身业务重点、职责要求,从“包治百病”转变为“术业专攻”,从陷入部门具体事务转变为“更高层次监督”,从“眉毛胡子一把抓”转变为“握指成拳、重点突破”,坚决惩治腐败。要在聚焦主业上做加法,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上做减法,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尤其是乡镇纪委要坚决回归主业主责,把精力集中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工作。着力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办理和联合办案机制,进一步转变办案方式。
注重自身建设,夯实执纪监督基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履行好监督职责,必须有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开门开放,打造“阳光”纪检,主动宣传纪检监察监督职责、任务、成效等,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支持、监督纪检监察工作,为履行监督职责聚集正能量。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始终保持凛然正气。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和自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打造坚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铁军”。(中共民乐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梁顺海)
(编辑:郭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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