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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思践悟”文章精神 持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2014-10-11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贺继贤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化党的纪律

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中,要坚决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扎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藩篱。通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文章的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

无论是党委的主体责任,还是纪委的监督责任,都直指过去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不清、力度不够、互相推诿的弊端。厘清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的职责和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有深远意义。但落实“两个责任”不能只靠文件的“一厢情愿”,更要看党委和纪委所处的现实环境,避免“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纪委要“瘦身”。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即“三转”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党委要“瘦心”。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克服行政工作是实绩,党务工作是虚功的错误思想。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善于抓大放下,把主要精力用在总揽全局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务工作上。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要厘清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仅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还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完善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加快形成逐级延伸、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基础,也是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

党委权力和纪委权力也须有“制度笼子”的约束和规范。党委具有领导权力和决策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主体责任。纪委具有监督权力和执纪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监督责任。责任即是一种可资利用的“制度笼子”,理清责任、落实责任,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避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沦为一纸空文。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唯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三、结合自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突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真正做到具体抓、抓具体。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进行责任分解,推动工作落实。二要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和推动各地各部门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要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把信念坚定靠得住、为民服务本领高、勤政务实敢担当、清正廉洁有正气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五要深入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健全机制,规范日常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走向常态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仅要明确责任主体、解决“谁来干”问题,规范责任内容、解决“干什么”问题,还要健全运行程序,加强流程管理,解决“怎么干”问题。各级党委只有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才能保证主体责任得到不折不扣落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要靠严密制度和提高制度执行力来保障。一方面,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运行机制,明确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努力实现“落实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另一方面,以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行动为抓手,狠抓制度落实。实行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实行党委负责人全委会述廉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向全委会述廉一次。实行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下级党政正职述廉报告接受纪委委员审阅、评议,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实行纪委约谈制度,对责任制检查中问题较多、信访反映较多、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领导班子,由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一把手”。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

(三)深化改革,严格责任追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反腐倡廉问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明确了许多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党风政风呈现崭新气象,为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做出了表率。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反腐败思路举措、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一体考虑,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同步推进,为改革发展稳定助力护航。一要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是健全国家治理体系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化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举措。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既坚持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又突出上级纪委领导权,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充分保证纪委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积极推进党委部门纪检机构设置工作,实现派驻监督对党委、政府部门全覆盖,巡视工作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支持,为突出主业主责、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创造条件。二要严格责任追究。这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始终坚持把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明确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力度。增强问责刚性,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做到“真兑现”、“硬挂钩”,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作者:中共肃南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贺继贤)

(编辑:郭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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