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几点思考
方维军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反腐倡廉工作由此 进入了一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新阶段。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教育、制度和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深化教育,夯实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坚实基础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夯实宣传教育这个基础。具体讲,就是要准确把握“三个必须”: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当前,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按照与时俱进和执政为民的要求,大力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要把宣传教育的实际成效充分体现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必须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要有重点、分层次。在教育的对象上,要突出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教育;在教育的内容上,要全面系统,不断加强党的基础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反腐败形势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等;在教育的形式上,要灵活多样,把系统培训与开展自学结合起来,把典型教育与自我教育结合起来,把廉政承诺与对照检查结合起来,等等。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使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不良诱惑面前,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要扩展教育范围,区分教育层次。要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增强公仆意识,做到爱岗敬业、勤政为民;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能够诚信守法,做到明辨是非、爱憎分明。
三是必须完善机制,凝聚力量,形成宣传教育整体合力。当前,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机制,通过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和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力量凝聚起来,真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纪委要自觉主动,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要勇于实践,及时总结“大宣教”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积极探索“大宣教”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要进一步拓展“大宣教”的领域,加强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引导反腐倡廉正确舆论;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与媒体建立经常性的联系,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二、依靠制度,提供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保证
要不断健全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这一要求,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制度建设关键是要管用、可行。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制度。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我们制定了许多好的制度,现在的关键是要落实好、执行好这些制度。比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要认真落实,坚决防止制度流于形式。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责任制,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党政一把手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是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
同时,要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深化“四项改革”。要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把取消审批项目、加强审批监督、查处违规审批行为,同加强政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肃查处“小金库”问题、推进部门预算、政府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监管。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逐步推行县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在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有效机制方面有新的突破;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二是落实“四项制度”,推进“三务公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全面落实;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推进采、管分离。严肃查处发生在这些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县级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深化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
三、加强监督,突出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环节
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条例总结了党内监督、党纪处分取得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和党纪处分的明确要求。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迫切需要,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两个《条例》,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要熟记于心,警钟长鸣,真正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执行条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带好头。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两个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务求取得实效。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纠正,对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意义重大。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奉行“你好、我好、大家好”、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是害了组织,二是害了同志,也不可能做好监督工作。监督是好事,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在这一点上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要有自我监督、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要建立有效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全县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接受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组织和党员。加强监督制约,要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
一是健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追究责任的机制。在加强群众信访举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等监督工作的同时,纪检、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应建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既通过干部考察、廉政监督、民主生活会、群众来信来访、经济责任审计等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又注意对问题的原因和规律的研究分析,制定相应的治理和防范措施。严格监督工作责任制,对于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疏于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基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行使部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纪委自身的监督。实行“五项制度”,推进“一项改革”,即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制度。要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要十分重视党外的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要经常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积极创造便于群众监督的条件,重视和利用人大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资源,努力改进各方面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率。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孜孜以求,真抓实干,从教育、制度和监督等环节上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作者:中共山丹县委书)
(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清廉张掖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