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做践行《准则》和《条例》的模范
——学习《准则》《条例》的体会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仝少坤
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准则》和《条例》修订的深刻内涵
修订后的两大党内法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分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两个层次,短短八条规范言简意赅、内涵丰富,明确了做人、做事、做官、修身、齐家的原则。《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为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方面作出了细、实、严、操作性很强的规定,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以及“纪在法前”的精神,明确了广大党员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细化了党员八小时内外的“负面清单”,让党员有了更加明确的遵循。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在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内容清晰明了,明确的告诉我们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二、在经济新常态下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
在经济新常态下落实好、践行好《准则》和《条例》,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贯彻《准则》和《条例》,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自觉执行,重在常抓不懈,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对于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切实做到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狠抓落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当今,群众希望领导干部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干部廉洁等方面有所作为,所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严以用权、秉公用权,要彻底弄清楚权力是从哪里来的、权力是用来干什么和为谁服务、怎么服务的问题,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提高党性修养,强化党章意识,做到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章,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坚持办事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办事公开、公正、透明是避免腐败,确保清正廉洁的前提,也是自律和他律的重要前提,做事只有公开、公正、透明,才能保证监督到位有效,才能使贪腐风险增大、贪腐之心收敛。因此,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在自律的基础上,还要接受他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进行,符合行为规范,符合群众期待,符合党的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工作、生活中还是在做人、处事等方面,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始终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切实实纠正和反对“四风”,着力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三是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分析“老虎”、“苍蝇”的腐败行为,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都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权力观偏离、政绩观淡化带来的恶果。因此,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经常“照照镜子”,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 有没有与《准则》和《条例》不相符的地方,是否把党纪条规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是否有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经常检点自己的一言一行,严以律己,知敬畏、存戒惧,铭记法与纪的“高压线”、公与私的“警戒线”,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勉,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必须结合统计工作和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注重实效
要在统计部门落实好《准则》、《条例》,必须联系统计工作和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一是夯实思想基础,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统计本门和其它系统、单位一样,也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夯实思想基础,不断提高对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然是统计部门需要解决好的首要问题。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准则》、《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在头脑里绷紧廉政这根弦,对照准则找差距,遵守准则做楷模,要坚决克服那种“统计干部不管钱、不管物,反腐败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认识。统计部门虽然不是权力多么集中的部门,但也决不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真空地带,必须从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把对做好廉政工作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从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角度进一步增强廉政建设的针对性,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在思想上筑牢廉洁防线,夯实道德底线,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二是要深入推进统计工作依法行政,创造实施《准则》、《条例》的工作基础。目前,统计部门已成为我国国际关注度较高的部门之一。真实是统计的生命,经济数据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影响着国家宏观决策的出台和预调微调措施的实施,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统计工作职业道德的核心,就是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不出假数、真实可信”是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殷切期望,虚报、浮夸是一种胡作为、乱作为行为,少报、漏报也是一种渎职行为。要防止这两种行为的发生,就必须严格按照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市领导的要求,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把强化廉洁从政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依法行政,消除廉洁从政的体制障碍,通过廉洁从政保障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要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一是强化统计法制建设,按法定程序依法开展工作,提高统计抗干扰能力,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二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依据,提高统计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三是自觉践行“真实可靠、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我是一个统计人的理念,切实打造“廉洁统计”,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风气。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当前,我市正在围绕“四二”总体部署和实施“六六”发展战略,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经济社会的运行情况需要统计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来反映,因此统计部门要把坚决预防和制止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作为统计部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依法治统,一是根据《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张掖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等制度规定,以严的制度约束人、以严的要求管理人。二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工作制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和落实工作,加快统计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步伐。三是扎实推进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行政决策、统计调查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培训等涉及行政权利运行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切实畅通信息上下互通渠道,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编辑:康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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