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紧扣“四点”强化监督责任落实

2014-11-20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赵明权

    今年以来,民乐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集中心任务,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执纪监督,扎实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
    一是抓住突破点,逐级传导责任。县委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对29名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专题培训和集体约谈,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切实解决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
    二是聚焦中心点,严查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今年元至10月份,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1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7件,增长187.8%。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14件20人,立案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件,增长27.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处理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5%。同时,推行查办、通报、约谈、追究“四位一体”的办案考评制度,对“零办案”乡镇纪委进行约谈,对4年来县纪委办理的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三是切准着力点,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庆和关键节点,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廉而不勤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全县累计开展作风纪律督查6次,对公车因公外出不事先报告18个单位和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操办“升学宴”的3名干部进行了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四是突出关键点,强化监督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工作要求,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围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生产安全、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开发等监督重点,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对低保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存在违纪问题的8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赵明权)

(编辑:郭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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