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在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扛起监督责任,理清职能定位,聚力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种好“责任田”、坚守“主阵地”,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站好位、尽其责,及时跟进促落实。始终坚持县委的统一领导,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代替,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龙头”,认真协助县委抓好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工作任务。按照图表式分责的要求,将2014年反腐倡廉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细化分解为5大项86个具体事项,并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向县委报告中央和省市纪委的有关部署要求,先后2次提请县委全委会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4次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行乡镇党委政府、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三述”制度,组织安排5名乡镇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建立逐级约谈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主动约谈下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制考核,对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的2个领导班子和评定为“良好”等次的17名领导干部、“较差”等次的1名领导干部取消了综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倒逼各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主动管好自己、当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抓宣教、建机制,筑牢防线夯基础。坚持把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基础性工程,全面实施以“一轮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党校轮训)、“一次考试”(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一把手”媒体访谈活动和“每月一主题”的“廉政好声音”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的廉政宣传教育工程,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严格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廉政谈话提醒、廉政承诺、和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和外出报告等制度,促使各项廉政法规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建立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推行廉政风险“双线两化”防控模式。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及各领域的办事公开,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制度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促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聚人力、减副业,扎实三转强自身。积极跟进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扎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自身建设。县纪委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室更名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监察室更名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严格规范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的分工,全县19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集中精力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通过3次清理,将参与的92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8个,精简率达91.3%,把不该管的交还主责部门,心无旁鹜抓主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50多条。严格落实“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标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执好纪、勤监督,紧盯重点严问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执纪监督最基础、最主要的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腐必惩,全面推行全员办案、分片巡查、案源排查、联合协查、乡案县审等办案机制。突出办案重点,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又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0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53%;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14件20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00%;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处分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55%。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坚持在“作风常抓”、“问题狠治”、“制度长效”上下功夫,紧扣关键节点和重要事项,采取现场摄录、巡回暗访、翻阅帐务、模拟办事、GPS定位等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公款吃喝、滥发福利、借机敛财、公车私用等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6起,处理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倒查追责,围绕县委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管理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干部。今年以来,共对低保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存在问题的8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李育才)
(编辑:郭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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