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5月中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山丹县人社局进行了延伸巡察。6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传达了巡察反馈意见,并针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认真分析,深入查找工作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工作时限。领导班子在充分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巡察反馈问题细化为4类,明确了分管领导、承办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了巡察整改销号台账,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上级要求有差距,“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监管欠缺;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约谈记录、约谈登记表都不够规范、完整;局纪检组长“三转”不够彻底,仍然分管业务工作;对个别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的审查把关不严,部分干部还存在参加并随礼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以及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的责任,结合“两学一做”, 先后组织各类学习40多次,参照省委“2+N”常态化学习研究制度,建立周一例会和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就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规范、廉政调研、监督检查进一步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层面推动责任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实行每季度“三约谈”,即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导和股长与股室成员进行约谈。至目前,局主要领导与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谈话40人(次),其中:责任传导类12人(次)、教育提醒类8人(次)、鼓励鞭策类20人(次),并进一步规范了约谈登记表和约谈记录。同时坚持局主要领导每季度对班子成员约谈记录调阅1次,共调阅24人(次)。通过约谈,对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是全面落实纪委关于进一步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工作要求,着力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方面下功夫。及时对领导班子分工作了调整,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政务工作,确保纪检组长将精力集中在监督执纪问责上。
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市委八项要求、县委22条等规定,结合县纪委有关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规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严格落实婚丧喜庆报告制度和婚丧喜庆跟踪制度,全局有子女上大学、中小学毕业及婚丧嫁娶的12名同志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报告备案,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风气得到了有效遏制。
五是采取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对本系统内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通报,并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86人参加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了全县人社系统党员干部的反腐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
(二)关于局党总支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重视,下属支部设置不太合理,党性实践活动开展较少,且形式单一的问题
一是鉴于领导班子调整,及时把党性强、作风正、思想政策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选配到党总支委员中,并通过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党内考评等制度,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党性实践活动。今年以来,安排班子成员讲党课活动9次,党员干部专题研讨交流4次,开展党风廉政演讲比赛1次,选拔推荐6名干部参加全县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极大地丰富了基层组织生活。
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局实际,在原总支下属2个支部的基础上,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准新成立了社保中心党支部,并建成了高标准的党建活动室,配备了1台投影机、2台电脑以及一些话筒、音箱等硬件设备,设立了党务和政务公示栏,为局党总支及局属各支部开展各项党建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大力开展党性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四查四促”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先锋股室”、“人社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和承诺践诺活动,组织我局40周岁以下的29名党员成立了3支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与29名社区困难人员结成帮扶对子,并积极开展“认领一个项目、联系一户群众、做好一件实事、献出一份爱心”志愿服务活动33次;全局66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双联贫困户7户和精准扶贫21户,按照“同吃、同住、同劳动”的要求,领导带头,深入联系村社开展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树立了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三)关于班子成员分工还不尽合理,个别班子成员长时间分管某领域工作,既不利于规避廉政风险,又不利于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的问题
一是鉴于部分领导调整,立足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工作重点,通过多方征求意见,下发了《进一步明确人社局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在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基础上,紧紧抓住第一责任人这个重点,做到党总支书记自觉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不缩手,让分管领导和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大胆抓工作,充分调动每个班子成员及分管领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落实主体责任和抓工作的整体合力,切实推动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建立主要负责人“三不直接分管”制度,推行“副职分管、政治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工作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切实规避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机关权力运行,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关于局班子对年青干部的推荐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不大,致使部分干部工作活力和激情不够,个别经办人员权责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滋生骄傲自满情绪,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的方式,积极开展干部在职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诚信教育培训、在线网络培训、业务知识等,推荐优秀干部到企业、社区挂职锻炼和到联系村任职,并建立了老带新的“1+1”传帮带机制,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及担当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山丹县一般干部管理办法》和《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从干部录(聘)用、交流、调配、请销假、借(抽)调、考核等方面强化管理,特别是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并加大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力度,切实增强干部的工作活力和激情,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制定了《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细化管理及标准化服务汇编》,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业务经办流程64项,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22项,并狠抓制度落实,切实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同时,以深入开展人社部门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在服务窗口扎实开展“四亮、四比、四评、四创、五个一样、六个到位”活动,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局属单位及局机关股室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家庭生活,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群众观念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和慵、懒、散、慢、拖的现象。
三、持续推进整改,深化整改成果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即知即改。
二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切实抓好《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细化管理及标准化服务资料汇编》制度规范的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科学、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单位公务接待、办公购物、公务用车等各项规定,进一步严明各项纪律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进人社事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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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6日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