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高悬 形成震慑
----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张掖市委紧紧围绕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创新党内监督形式,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9月下旬,召开全市巡察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工作。目前,正在对市县区工信、住建系统和甘州、临泽、山丹3个县区的6个乡镇进行全面巡察。
着眼顶层设计,谋划研究“定调子”
市委常委会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就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主持研究巡察工作相关事宜。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形成了市委统揽全局总体抓、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协调指导牵头抓、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走出去学”,赴河南濮阳等地实地考察,派员参加省委第三巡视组酒泉瓜州巡视工作,学习工作方法,掌握巡视流程和技巧,在认真学习借鉴省委巡视组和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出台了《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下发了《2015年度巡察工作方案》。《暂行办法》从总体要求、巡察组织和职责、巡察对象和内容、轮次安排、巡察程序和方式、巡察成果运用、工作要求等七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巡察工作由市委统一组织实施,县区不设立巡察机构,不独立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方案》确定巡察对象主要是市、县区直部门单位及国有企业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突出强调走群众路线,充分激活基层监督元素,切实做到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倾听民意,让群众有条件监督、有胆气监督。
实行一巡一组合,坚决不给“铁帽子”
为确保巡察工作公平公正,坚决打破人情网、关系网,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和组织、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建立了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人才库,组建起一支敢于监督、能打胜仗的巡察队伍。按照“一次一授权”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每个人的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履职能力的同时,严格落实地域回避和任职回避规定,从人才库中选定25名县科级干部组成5个巡察组,并从中选定5名能力素质较好、敢于监督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巡察组组长;选定20名工作作风扎实,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会审计业务的干部分别担任副组长和巡察员。编印《巡察工作手册》,从工作基本流程、谈心谈话技巧、征求意见建议、撰写巡察报告、掌握问题线索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在首轮巡察开展前,由市纪委书记、巡察办主任和市纪委工作经验丰富的室主任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临阵磨枪”,提高实战技能,务求首战告捷。
坚持问题导向,履职不力“打板子”
针对全市工业企业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惠农政策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实际,坚持上下联动、系统覆盖、相互印证的原则,采取“1+6”的办法,选定市、县区工信、住建2个系统14个单位和3个县区的6个乡镇作为首轮巡察对象。进驻前,充分征询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意见,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巡察中,坚持“五个着力”,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民主测评、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走访、调阅资料、受理举报等方式,着力发现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着力发现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张掖发展的问题,真正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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