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9-28 16:38:31作者:市委巡察办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5年9月至11月对市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6年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编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市委巡察作为重要的政治监督和政治体检,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时成立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推进步骤,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力推动整改落实。逐项梳理、逐个分析、逐条拆解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全面细化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现问题全覆盖、责任全链条、整改无死角。建立整改工作月小结、季调度、常态化督导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动态掌握整改进度,统筹调度重点任务,研究破解难点堵点,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地。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努力实现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集中整改以来,制定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6项制度,坚持推行“四个一”工作制度和机构编制事项“三办”清单,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认真整改

(一)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研讨交流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实际制定《市委编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班子成员领学导学机制,通过领读原文、解读交流等方式,领悟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室务会会议安排会前学习6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委会、党支部集体学习会议41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常态长效落实。二是按照《2026年度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总体要求,制定2026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按不少于学习总次数比重的50%,合理确定研讨交流主题。至目前,班子成员开展集中研讨4次,其他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职责开展交流研讨4轮18人次。三是坚持干什么、学什么,室务会会议、学习教育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支部集体学习会议,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学习内容,4名班子成员围绕深学细悟“八个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分专题交流发言,谈认识体会和落实举措。四是举办专题培训会,组织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干部及市直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承担组织人事工作职能的科室负责人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蕴含的理论创新、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用以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实践。

(二)履行职能责任方面

2.关于编制调整划转方面

整改情况:结合2025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督促高台县严格落实市委编委要求和市委党校(甘肃高台干部学院)“三定”规定,高台干部学院事业编制已全部划转市级,并将编制调整划转情况纳入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年度报告内容,报省委编办进行备案。

3.关于内设机构作用发挥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张掖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围绕履职成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资源使用效益等方面,优化健全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评估具体指标、评估方式程序,对评估结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为开展评估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二是在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评估的基础上,制定《2026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基层水管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后运行情况及编制使用效益调研评估,全面梳理分析机构职能运行、编制使用效益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改进的意见建议。三是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市农业农村局,肃南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了优化调整,理顺了管理运行体制,优化了人员编制配备,推动评估成果转化为机构编制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实际效能。

(三)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任务方面

4.关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肃南县逐一梳理相关涉改部门职能对应关系,通过召开协调会议、与上级部门会商等方式,统筹解决政策衔接、业务对接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党政部门“一对多”工作运行机制。二是针对党政机构及人员整合后的实际,指导肃南县开展综合设置部门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调整变化的干部专业素养及多领域沟通协调能力。三是跟进对肃南县相关部门整合设置后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优化调整,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提请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批复整合设立肃南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县文物保护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调整设置县农牧村能源工作办公室等机构,相应调整人员编制,涉改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优化。

5.关于推动乡镇(街道)履职清单实施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指导县区加强清单解读培训,增强依单履职意识;督促各乡镇(街道)把清单明确的基本履职事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人员,督促县区部门自觉履行乡镇(街道)配合事项主要责任,有效承接上级部门收回事项职责。二是专题召开清单实施工作调度推进会,了解掌握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解读《具体措施》,安排清单落地实施重点任务。三是提请市委编委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地实施重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探索建立清单运行协调响应、综合考核、监督问责等6项配套机制,落实“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响应机制,推动清单从“纸上”落到“事上”。四是6月中下旬,由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带队,随机深入六县区6个部门、12个乡镇(街道)开展履职清单执行情况调研评估,实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提醒纠偏发现的问题,推动清单更好执行实施。

6.关于推动基层水管体制改革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市委编委《关于深化基层水管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机构编制、水务部门完成规范基层水管单位机构设置、低限核定人员编制等改革任务。二是会同市水务局组成调研评估组,深入六县区河灌、井灌、混灌等不同类型的18个基层水管单位,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研评估,在认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评估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三是持续落实减员增效目标,从严控制基层水管单位人员增量,不断优化岗位配置,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推动人员结构持续优化,提升基层水利管护运行效能。

(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方面

7.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长效防控机制和落实“四必谈”制度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机构编制管理禁止性规定,对照建立负面清单,组织班子成员和各科(中心)立足岗位职责细致摸排梳理廉政风险点,全部纳入风险管理台账,相应制定防控措施68条。重点业务科室结合实际制定科室廉政监督方案,从严规范用权行为。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是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半年工作总结,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党员干部相互之间,分层分级开展谈心谈话,既谈思想也谈工作,既指出不足也提出要求,进一步激发了干劲、凝聚了合力;及时与选派到乡镇挂职锻炼干部、抽调参与中心工作干部及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五)执行财经纪律和管理制度方面

8.关于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系统学习《张掖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张掖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全面掌握采购流程、限额标准、管理要求等重点内容,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能力水平。二是全面梳理采购工作短板,修订完善办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细化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适用范围、审批流程、操作规范等具体细则,着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9.关于落实公务卡使用制度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熟悉掌握适用范围、报销流程、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引导干部职工树牢规范用卡意识。二是全面摸排核实干部职工持有公务卡情况,对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或未办理公务卡的人员,积极对接银行完成信息核验,及时补办或变更信息。三是细致审查相关费用报销凭证,提醒督促干部职工因公需要支付相关费用时优先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10.关于费用报销审核把关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办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细化审计监督、资产购置等全流程规范,补齐制度管理短板,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各项制度刚性要求。二是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控各项财务支出流程,从严审核支出票据、佐证附件,从前端守好财务关口。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细化阶段目标、明确时限推进,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都落地落细、每一条整改措施都执行到位。

(二)持续深化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长效施治,深挖巡察反馈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流程缺陷,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整改管控、风险防控、工作推进等机制,把整改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体系,从机制上、根源上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三)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巡察整改正向激励作用,以整改规范工作流程、以整改激励担当作为、以整改提升履职效能,努力推动机构编制重点任务落细落实,更好服务保障“十五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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