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9月至12月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3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实担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和系统干部职工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成立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调度、汇总上报、督促检查等工作。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巡察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亲自抓、负总责,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推动整改到位。班子成员带头整改、领衔推进,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各司其职,形成了全员参与、同频共振、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局党组逐条细化巡察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经多次讨论研究制定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确定117项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任务清单化、具体化、项目化,推动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走深。切实加强对巡查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及时跟踪问效,建立巡察整改督办台账,定期汇总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账销号。坚持做到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点到面,既彻底解决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又着力解决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既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推动解决长远发展的问题,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截止目前,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剩余2个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夯实整改举措,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一)聚焦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安排、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1)关于对历次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监督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项(第十项:住建部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污泥规范处置及管理存在短板)未完成问题已完成整改,于2024年1月22日完成验收销号并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备案。二是市委第四巡察组延伸巡察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发生反弹问题共有18项,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9项问题正在督促相关县区整改落实。
(2)关于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张掖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重点任务台账,明确7个方面、174项重点工作任务。将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列入《2024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和县区、部门单位季度评价评分标准,同生态环境工作同步安排部署,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二是统筹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按月调度6县区、54个市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进展情况,全年调度6县区54个部门单位工作台账8次,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调研1次。三是对未完成的31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和进度督办,开展定期调度3次,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度张掖市174项工作任务已全部达到年度计划要求,其中:全面完成144项,达到年度计划持续推进18项,长期坚持12项(31项未完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或达到年度进度要求)。四是严格按照《张掖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2024年度县区政府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其评分细则,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生态保护监管责任,压实县区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体系,将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全市党政履责督考一体化管理平台,分季度进行考核评价打分,督促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3)关于履行生态环境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以及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会议进行集中学习,已集中学习26次,开展研讨交流2次。依托“领导干部大讲堂”,局领导围绕“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伟力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张掖”为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生态文明意识。二是发挥环委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严格按照《张掖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2024年度县区政府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其评分细则,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生态保护监管责任,压实县区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2024年2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正式向甘肃省反馈问题。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向省整改办上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清单用于省级整改方案制定,待省级整改方案正式印发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州整改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省、市方案印发后,将按照明确的整改情况及要求,全面开展相关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按时限要求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2.履行生态环境核心职能上有差距
(4)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3—2024年大气污染“冬防”工作推进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全省空气质量形势分析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和“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张掖市生态环境领域2024年大气污染“冬防”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担任组长,局属各专责组、科室单位及县区分局抽调工作人员成立6个强化督查组和1个验收组,采取“对标重点领域全面查、围绕短板弱项深入查”的方法,围绕散煤管控、面源污染治理、工业企业管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分层次、分类别、分步骤对包挂区域开展拉网式、点穴式、靶向式的督查检查,开展为期15天的大气污染“冬防”工作专项督查检查,督促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二是全面强化涉气企业执法监管,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夜查等现场检查和在线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对辖区内火电、冶炼、化工、水泥、集中供热等32家重点涉气固定源除尘、脱硫、脱硝、VOCs治理、扬尘管控等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和达标排放情况开展检查,2023年至目前,对露天堆存煤炭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出具虚假机动车检测报告等13起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款38.4万元。三是制定印发《张掖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解下达2024年度各县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明确月度管控指标,组织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工业减排、燃煤减量、扬尘管控、尾气达标、油品提质、面源管控等方面,深入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2024年1-5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0,同比改善7.8%,全省排第5名;优良天数比例69.7%,同比增加5.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2%;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
(5)关于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专人专责专企业”和“行业专班+区域执法监管”机制,组织人员深入6县区、11个工业园区、60个乡镇及部分行政村,采取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重点反馈问题进行核查,马蹄乡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10月30日完成过滤器滤料更换、内外回流泵安装、加药管路修复以及生化系统速分球及沉淀池斜管维修改造、调试等工作,所有污水均已收集处置。张掖市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11月7日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出具《张掖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并于2024年1月5日召开可研专家评审会。深度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可研编制、环评备案、稳评备案、可研评审等各类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均已完成,现上报区发改委提级审批。二是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处理机制,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实行小时均值监控分析,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数据异常、第一时间查明原因、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三是持续对重点河流、湖库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每月对山丹河水质开展监测分析,山丹河水质稳定达到IV类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积极联合市住建局等部门对全市20条河流水体进行了排查,无新增黑臭水体,我市4条已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水质保持长期稳定、未反弹。2024年1-5月,全市地表水8个国控、4个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省14个地级城市及兰州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第一。
(6)关于对危险固废常态化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023年全市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县区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全覆盖评估。市局对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和一般产废单位进行抽查评估,严格规范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流程,确保合格率达到100%。二是运用“甘肃省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管理平台”,全市1165家企业在线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在线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严格审核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情况,强化危险废物各环节管理工作,压紧压实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三是督促辖区内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及以上企业、建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18家企业,对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物联网监控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环固体发〔2023〕188号)文件中提出的建设内容、电子标签技术要求、视频监控接入要求、设备选型要求、安全建设要求,开展物联网监控体系建设与联网试点工作。
(7)关于对环境评价工作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印发《2024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项目环评包抓责任清单的通知》,对标对表推进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召开2024年全市环评工作暨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服务座谈会议,共同会商重大项目环评推进措施。赴山丹县、高台县、张掖经开区等3个县区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和帮扶指导,分析研究项目环评编制报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解答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政策要求、技术规范、报批流程、注意事项等问题进,有效提升县区分局环评审查水平。跟踪服务全市重大项目环评,协调完成平山湖一号煤矿环评审批,统筹调剂黑河水电硅系材料综合利用项目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指标,制定服务青阳煤矿项目环评提速措施,帮助加快环评编制、报批进度。二是环评技术评估依托智慧张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行即报即审和技术评估“云评审”“云服务”和云上指导,专家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报审前承诺制,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编制单位责任,进一步提升项目评估质量和效率。强化前期服务措施,加强对县区环评技术帮扶,落实好“一对一”服务,深入落实社会公众领军人物咨询制度,2024年以来,对甘肃锦环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4-硝基邻二甲苯生产线项目和大弓农化年产105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及2000吨仲丁灵项目等开展社会公众领军人物咨询征询工作,有效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三是依法依规加大环评文件质量检查力度,对县区分局和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力度,对2023年全市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发现问题和省生态环境厅反馈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正在展2024年第一季度环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四是提升环境管理能力,组织市局和县区分局13人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2024年第一期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暨第一期排污许可技术培训班;举办全市管理人员、企业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管理业务专题培训班。
(8)关于县区生态环境监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沟通联系。2024年3月25-29日,在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业务跟班学习。二是各县区监测站已完成在用监测仪器设备检定;制定了2024年度各县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一季度监测任务已按要求全部完成,二季度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三是张掖市甘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已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于2024年3月6日取得共计61项检验检测资质。四是持续开展国控水质自动站、国控省控空气自动站运维工作,确保供电、供水、网络正常。
(9)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聚焦加油站、机动车、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4年1至5月全市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罚款93.9158万元。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规范使用《甘肃省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进行裁量,杜绝了因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出现“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在日常执法检查中,结合企业实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编印典型案例宣传手册向企业发放学习,公布2024年第一批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典型案例4件。
3.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有差距
(10)关于机构改革整合融合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本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政策,正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新一轮改革任务。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定,不断提高六县区分局执法监测经费额度。按照《张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按标准拨付六县区分局上半年度公用经费各工会福利费,确保六县区分局公用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研讨交流2次,局领导围绕“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伟力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张掖”为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讲座,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财务能力提升、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管理等10期专题培训,市、县区干部职工全体参加,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目的,切实增强了县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进步。四是积极选派县区分局优秀干部到市生态环境局跟班学习,目前已有4名县区分局干部在市局学习锻炼。
(11)关于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增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调市、县区环委会办公室牵头协调、统筹安排、督促指导作用的发挥,凝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制定《2024年度县区政府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其评分细则,进一步明晰、压实各县区、各部门生态保护工作职责,并将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党政履责督考一体化管理平台进行考核评价,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到位。三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围绕县区生态环境保护薄弱环境和重点工作,积极抓好项目谋划申报工作,谋划申报的临泽县热源厂80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5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再生水循环利用等12个水污染防治项目、甘州区农村环境整治等2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和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化工产业集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查评估项目均已通过省级评审,其中4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0个水污染防治项目、2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和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化工产业集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查评估项目已入中央申请库正在部级专家评审。
(12)关于专责专班机制产生新矛盾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专责组、工作专班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注重整体工作统筹安排和部署,加强与县区间的沟通协调,积极与县区分局间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减少重复性、不必要性工作安排和监督检查,减轻分局工作负担。
4.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各环节风险上有差距
(13)关于梳理排查系统风险隐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每日发布城区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综合分析污染物扩散条件及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管控工作。紧盯国控站、省控站监测数据,充分利用走航车、无人机、微测网、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精准研判、提前预警,着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科学化水平。截止5月31日,全市优良天数比例69.7%,同比增加5.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2%;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紧盯核与辐射、废弃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尾矿库等风险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及时消除化解环境安全隐患。
(14)关于化解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风险措施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等,建立张掖市生态环境系统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评估调度台账,进一步督促化工企业做好环保设施安全评估,落实安全评估提出的各项措施。制作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环境安全工作手册,按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强化专项检查力度,降低化工企业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二是按照2024年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计划,有序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三是针对巡察反馈民乐远达食品等7家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移交相关县区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针对经开区20项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经开区进行整改落实,已全部完成整改。
(15)关于生态环境信息化监管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智慧张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一库一图十二网九平台”主体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已调试运行。其中:一库”已汇集来自14个国家级系统、14个省级业务平台和6个自建平台共计34个业务系统20大类数据,基本形成了张掖市生态环境元数据库;“一图”已完成16张全景地图建设;“十二网”已完成12个监测网络建设;“九平台”已完成8个平台建设,再生水循环利用管理平台正在督促相关单位建设现场端采集设备。网络平台分层级用户管理已将账号和密码分配至各科室;配套的手机APP、短信预警功能模块、预警语音提醒平台均已投入试运行。二是水务部门已完成对38座建成运行水电站县级生态基流监控平台的改造提升,实现对水电站生态基流下泄流量的集中管理。市水务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水电站数据传输系统和设备进行了稳定性测试,全面改造升级了恒值预警、日均值计算、历史数据查询分析等功能模块,对各类异常情况做到及时预警、迅速处置。
(二)聚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
5.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有差距
(16)关于落实“第一议题”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三会一课”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聚力用劲。2024年以来,市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开展党员大会20次、支委会50余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集体学习90余次、召开党组会14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和固定党日活动,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2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1次,全面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生态文明意识,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不断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实践力量。
(17)关于学习成果运用转化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系统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习120余次,观看“党课开讲啦”5期、党史记录片《南梁之光》2期、《山河岁月》3期,陇原先锋大讲堂“第一讲”1期,警示教育案例4期;邀请张掖市委党校党建与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郭雅琼副教授为市生态环境局各支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作“学习西路军英雄模范,走好新时代长征路”专题辅导讲座,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打牢理想信念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研提《以“四强”党支部建设为抓手,推动党建质量持续提升》、《关于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水平》等课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4份。
(18)关于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学习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学法用法制度》《张掖市生态环境系统“1+1+1”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生态环境学法清单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学习。二是3月21日,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就行政处罚程序以及行政处罚证据采集、证据属性、法律适用原则和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开展专题辅导。已草拟全市第一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三是配合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完成《生态环境重要政策法规文件汇编》的编纂工作,已编纂完成《生态环境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
6.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
(19)关于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组织召开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24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研究制定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清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牢、抓实。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在《中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中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事后执行落实制度。三是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局系统各党支部书记2024年抓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汇报,安排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制定印发《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在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2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中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中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局领导班子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按照“四必谈”要求,扎实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问题、分析根源、撰写发言提纲。二是2024年1月12日、3月31日,分别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扬了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
(21)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机制,印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基层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督导工作方案》,党组成员全程到会督导指导所联系县区分局党组、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到了引导和督促同向发力,保证了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制定印发《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在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至目前共召开党员大会20次、支委会50余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0次,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资料上传及时率、准确率达100%。四是深入挖掘党建资源优势和支部特色亮点,稳步推进“生态环境卫士”、“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红心护绿”等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五是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局系统各党支部书记2024年抓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汇报,安排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22)关于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印发《张掖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读书班3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36次,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实际、抓在经常,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制作并分发了《谈心谈话记录本》,确保落实好每季度对分管党员干部谈思想、谈工作、谈作风、谈纪律不少于2次的要求。
7.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23)关于服务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生态环境业务培训计划》,举办或组织参加污水监测上岗培训、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张掖市领导干部大讲堂第三期”活动、推进美丽甘肃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专题辅导、“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专题培训、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和全市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管理培训、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持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履职尽责的水平。二是全面落实专人专责专企业和行业专班+区域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动态调整《张掖市2024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行审慎包容差异化执法措施并实施柔性执法,不断优化执法监管服务方式,主动帮助企业查找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指导整改。截止2024年5月31日,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267家次,移动执法日常检查2020家次,积极开展“送法入企、绿色发展”活动,向企业发放典型案例宣传手册,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三是按照《实施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加强各县区及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厘清部门生态环保职能职责,促进餐饮娱乐、超市门店及畜禽养殖业主厘清应承担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大群众权益维护投诉渠道、政府部门监管职责、餐饮娱乐商业门店及养殖经营单位履行生态环保义务的宣传力度,持续提高生态环境信访调处质效。四是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环境信访办理工作规程》,建立环境信访“接办、交办、办理、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认真受理和办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五是集中分析梳理2023年以来的环境信访案件,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对重复举报件、不满意件进行全量回访,确保办理的每一起信访件经得起群众和各级部门的回访审验。
(24)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张掖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2022年以来部分投资较大重大项目制定现场帮扶督导计划,抽调形成帮扶组按计划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巡察反馈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积极落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张掖市黑烟车智能抓拍建设项目已建成投运,项目已验收;2023年中央第二批污染防治6个项目中环寰慧(张掖)节能热力有限公司2x70MW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在建,其余4个项目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中央第二批农村环境整治6个项目中临泽县倪家营镇汪家墩村等4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完工,其余2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在建。山丹县陈户镇范营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和“山丹县李桥乡高庙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对截至2022年底滞留专项资金项目全面清理,督促滞留资金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滞留资金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已支付67%。
(25)关于未履行生态环保项目审计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十四五”以来全市100万以下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共55个,专项资金2780万元,已申请财政预算经费,通过招投标确定第三方审计机构统一开展监督性审计,目前已完成项目现场审计,已编制完成审计报告初稿。
8.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26)关于印鉴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专门增加财务印鉴使用和管理规范流程,确保印鉴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印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财会内部监督工作计划》,将财务印鉴管理专门列入2024年内部监督工作。明确按照“专人保管、分离制约”的使用原则和印鉴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印鉴。
(27)关于财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专门安排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对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的知晓率,同时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财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方案》,组织财务审计专责组召开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4次,进一步提高局系统财务工作人员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财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一期,邀请市财政局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等内容向各县区分局财务分管领导及具体财务工作人员、市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干部职工对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的知晓率,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28)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查反馈问题,调集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2021-2022年财务凭证“回头看”工作。在财务审批环节始终坚持规范审核程序,认真履行财务审核手续,执行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核签字手续。
(三)聚焦党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审计专责组内部强化财务管理知识学习,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工作要求,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财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对市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和各县区分局财务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围绕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局系统财务工作人员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对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的知晓率,扎实做好全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制定形成《中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试行)》。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事后执行落实制度。
10.关于抓班子带队伍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备四级调研员负责重要科室核心工作,合理优化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减轻部分班子成员工作压力,强化班子成员间的相互沟通、互相尊重、相互支持,切实增强抓落实的合力。二是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平稳前行。局系统严格落实季度考核要求,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绩、能力表现、敬业精神等方面因素对分管科室干部职工2024年一季度表现进行考核评价,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时效。三是完成2023年全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考核工作,从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确定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凝聚合力、提振士气,进一步激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1.干部培养使用机制不健全
(29)关于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分析研究干部队伍现状,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干部大调研相关工作;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用足用活现有职务、职级职数,2024年一季度干部职工职级晋升顺利开展,晋升职级8人。二是对机关部分干部进行了岗位轮换,根据干部自身特点设置工作岗位,积极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三是完成2023年县区分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从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表现等方面对县区分局领导班子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对考核优秀的分局班子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分局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0)关于人员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用足用活现有职务、职级职数,2024年一季度干部职工职级晋升顺利开展,晋升职级8人。二是积极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补充系统空编人员,我局下属甘州监测站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1名。三是严格执行专责组、工作专班制度,开展专责组和工作专班基层基础工作夯实行动,通过梳理生态环保领域工作任务、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梳理各项法律、政策、制度、规定及规范标准要求、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推进落实计划,建立各项清单,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专责组和专班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人员使用管理,严格控制抽调分局工作人员。
(32)关于部分县区执法队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分析研究干部队伍现状,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干部大调研相关工作;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用足用活现有职务、职级职数,2024年一季度干部职工职级晋升顺利开展,晋升职级8人。二是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讲清楚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同组织、人社部门沟通,积极创造条件落实相关政策。
(四)聚焦党组整改责任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及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
12.党组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
(32)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对财务收入支出管理、印鉴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公务卡管理、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付管理、部门预决算编报及公开管理、资产管理、财会人员教育监督、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可操作性指南。二是对全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2023年工作从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对考核确定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凝聚合力、提振士气,进一步激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3)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核实2020-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第三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其中2020年临泽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项目未取得有效支付票据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在2021年底已将此问题移交临泽县国家税务局核实协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切实加快支付2022年项目专项资金,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针对资金支付缓慢项目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及帮扶督导。截至目前,山丹县白石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5个项目长期滞留的专项资金,现已支付93%。
13.关于监管资金不能分级保障下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年度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全面掌握调度六县区分局2024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的申报金额和资金用途,印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执法监测经费使用计划》,进一步规范市级专项资金使用。二是按照《张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按照标准足额拨付六县区分局上半年公用经费和工会福利费。
三、坚持固本培元,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一)在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上持续用力。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的目标,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抓整改与抓发展相统一,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用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廉洁关,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三)在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上持续用力。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落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围绕责任落实、纪律执行、干部作风、营商环境等重点,坚持“查改治”一体发力,切实推动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工作大落实。
(四)在构建常态长效机制上持续用力。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倒查制度缺陷,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五)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上持续用力。坚持以整改实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以生态环境质量成果体现整改成效,紧扣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面落实《中共张掖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美丽张掖建设的决定》,坚决守好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标准和干劲,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张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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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