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30 15:32:15来源:市委巡察办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3月至6月对市湿地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31日向市湿地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湿地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实践。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市委书记卢小亨在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集中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逐项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广泛动员部署,使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整改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了积极参与整改落实的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研究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了党组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总支牵头落实、各科室(单位)配合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同时,建立整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对号入座领任务,清单化管理、台账化推进。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讨论化解疑难问题;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对重点难点问题靠前指挥,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持续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问题整改。把推进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契机,注重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做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班子成员多从自身看问题,多从主观找原因,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紧密联系实际,正视短板弱项、找准工作方向、把握工作方法,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促使影响制约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安排、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大讲堂制度》《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修订完善《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制度》,规范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时间次数、参加范围、研讨交流等,充分发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领学促学作用;8-12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参会人员并开展学习研讨交流,确保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发挥和学习成效。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推动了湿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实。三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碳达峰碳中和读本》,并围绕相关内容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举办了读书班,班子成员累计开展研讨交流16人次,进一步提升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工作实践的能力水平。

(2)关于推进工作落实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与国家、省林草局汇报衔接,编制完成的《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2-2031)》已转报国家林草局,12月1日国家林草局组织专家进行了线上评审,待修改完善后批复实施。二是围绕已编报的《张掖黑河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全市“十四五”湿地保护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积极主动与省林草局汇报衔接,谋划储备中央财政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湿地保护与修复、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保护区补助等项目,确保《总体规划》获批后有效衔接。三是严格落实《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指导督促甘州区加强张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依据《甘肃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张掖市市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各县区湿地保护部门实施。

(3)关于党组在强化保护区管理和监测功能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湿地资源管理、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等法定职责,认真组织实施了总投资3730万元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与修复等5个项目,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依托保护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甘临高湿地保护恢复等项目,在高台正义峡、甘州区312国道黑河大桥、临泽县黑河烟林、平川水库等保护区重点区域建设全天候自动监控塔11座,完成了云台摄像机等软硬件设备安装,正在调试运行。三是充分发挥甘肃黑河湿地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作用,持续开展了8-12月份保护区及一般湿地鸟类、植物、水文、气象监测,并获取监测数据,完成了2023年度监测报告;按照国家林草局科技司要求,完成了甘肃黑河湿地生态站2022年黑河湿地生态系统各类监测数据的整理和在线汇交工作;运用近年来生态监测数据,开展了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系统评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效益评价等工作,拓展了生态监测数据应用范围。四是按照湿地水质、土壤监测技术规程和仪器设备维护校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借助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中国科学院临泽内陆河流域研究站技术力量,配合完成了8-10月份张掖黑河湿地保护区湿地水质、土壤监测,监测数据质量得到了提升。五是将水文站、气象站建设纳入湿地保护相关项目,现正在积极争取落实。

2.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

(4)关于党组在平衡湿地保护与发展关系,主动谋划推进工作落实上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甘临高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安排资金9万元在保护区3个共建共管示范点(甘州区靖安乡新沟村、临泽县平川镇平川村、高台县罗城镇张家墩村)开展湿地资源保护、周边环境卫生治理、科普宣教等工作,阵地建设、标识牌设置、环境卫生整治等工程内容已全部完成。二是积极与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合作,布设覆盖张掖黑河湿地的植被、土壤、水体样地265个,采用现场采样和数据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保护区及一般湿地碳汇资源本底调查工作,获取植被、土壤、湿地水体碳储量测算基础数据,探索推动湿地碳汇研究。甘州、临泽、高台、山丹、民乐、肃南六县区样方野外监测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提交了调查成果。三是加快推进实施2000万元的黑河湿地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已兑付保护区内78125亩受损耕地补偿资金1000万元,保护区部分重点退化湿地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已完成并进入正常养护阶段,完成了湿地宣教视频系统建设、湿地资源信息化监控工程,湿地资源调查监测正在按计划推进。四是甘州区靖安乡弱水湾、临泽县平川镇平川村建设100平方米观测平台2个,完成微地形改造、生态修复、生境营造等建设内容,助力打造黑河湿地保护区“湿地+生态旅游”示范点。五是完成了全市一般湿地名录县区调查,并委托四川地调院完成了各县区一般湿地名录编制、图件制作和二次技术审核。目前,各县区正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5)关于典型环保问题反复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等内容,并组织开展研讨交流5人次。二是建立完善联系领导包抓县区工作机制,3名副局长按职责分工,赴分抓县区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专项督查5轮次,对各类遥感监测反馈问题线索核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全面排查保护区及湿地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没有发生新增问题,也没有已整改问题反弹现象。三是修订印发《张掖市湿地管护员管理办法》《张掖市湿地资源巡护管理办法》,并督促各县区抓好落实。

(6)关于湿地法治宣传和执法能力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文及政策解读,并在我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关政策解读、发布湿地法相关信息10条;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节庆日,依托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等科普宣传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线下宣传23次。二是举办全市湿地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全市湿地系统70多人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专题辅导。三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组织11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新增行政执法持证人员3人。四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2次;向各县区湿地管理部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释义》书籍,并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7)关于湿地文化价值作用发挥有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积极申报争取,“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已得到省林草局批复,其中保护区湿地自然教育学校宣传教育能力提升改造分项工程的设计方案编制、招投标、施工建设已全部完成。二是坚持群众性、经常性和公益性的原则,持续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生态科普教育、自然教育,普及湿地科学知识;坚持全面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适时更新展示内容,及时维修展品展项,保证场馆正常开放,8-12月份共接待各类游客5.02万人次、团体93个。三是创新开展“童言话湿地”网络科普宣教活动6期;深度挖掘湿地科普资源,组织开展“布期而遇·创意扎染”“走进自然·与湿地植物零距离”等特色自然教育活动10期;通过以赛促学方式,提升讲解员讲解服务水平,选派讲解员参加“爱林护草 亲近自然”2023年全国林业和草原科普讲解大赛,1名讲解员取得分赛区二等奖、全国三等奖的优异成绩。四是结合重大节庆日、“国际湿地城市”实地考察、主题宣传活动等节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电子屏、广告牌、公众号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湿地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APP等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清洁地球日、湿地防火等主题宣传活动16次。

3.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有差距

(8)关于湿地防火宣传存在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问题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确保湿地资源安全的意识。二是依托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在保护区甘州、临泽、高台段重点湿地防火区域、乡村湿地结合区域更新陈旧、破损湿地保护、防火等宣传牌45块。三是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在重点防火期转发湿地防火宣传画、省市相关部门湿地防火通知、工作信息等10次,进一步扩大湿地防火知晓率。四是结合“世界地球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节点,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中心广场、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等处开展湿地防火宣传活动8次,督促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开展湿地防火宣传活动各4次,防火演练各1次。

(9)关于湿地火灾防治基础功能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在保护区重点区域建设防护围栏(网)25公里,有效减少了人为活动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干扰,降低了火灾隐患。二是通过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建设监控铁塔11座,并完成了红外云台摄像机等监控监测设备安装,初步形成了湿地防火预警监测体系。三是积极与市林长制办公室沟通衔接,争取将保护区纳入全市林草防火项目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范围给予支持;向省林草局火灾预防处汇报了张掖黑河湿地保护区从未实施防火建设项目,没有配备任何防火设备,防火压力十分巨大等情况;经反复衔接同意给张掖黑河湿地保护区安排张掖市森林草原防火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

(10)关于湿地保护区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及湿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区常态化开展湿地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3名副局长为组长的3个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湿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5轮次,及时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了湿地资源安全。二是印发《湿地防火风险和防范措施》,开展湿地防火督查,建立督查工作台账;组织召开秋冬季湿地防火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会议,开展重点湿地防火区域湿地火灾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5次;严格执行重点防火期湿地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今年以来没有发生湿地火灾。三是张掖湿地博物馆将原有2台旧变压器更换为大容量变压器,解决了容量不足满负荷运行,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更换水暖分水器148组、阀门70个,清洗全部地暖管道,更换水源热泵供水泵1台,解决了暖气管件锈蚀、堵塞严重,暖气不热的问题;签订消防设施、电梯维保协议,定期检测维保消防设施和电梯设备,确保了安全正常运行;对馆外栈道、护栏、外墙挂板等设施进行全方位检查,对残损部位进行维修,并安排专人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重点区域和节点增设防溺水、防火灾安全警示牌20块、救生圈20个,主要出入口悬挂了安全警示标语。四是修订完善《张掖湿地博物馆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2场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全域防火、防盗巡查;每周对全馆供电线路、监控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观鸟塔电梯进行集中检查,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4.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占用征收湿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4月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湿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占用一般湿地审核事项下放各县区湿地主管部门办理,并于每年6月底、12月20日前报市级湿地主管部门备案,2023年报备占用一般湿地行政审核3项。二是按照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着力提升黑河湿地保护区政务服务事项审核办理质效,组织人员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全市湿地区域及保护区做出行政许可或核准的在建项目及建成投运的重点项目进行4轮次全面检查,强化了对涉及一般湿地及黑河湿地保护区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1)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将班子成员讲党课纳入各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4名班子成员为所在党支部党员各讲党课1次。二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三级目标责任书,将廉洁自律表现纳入党员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内容,将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纳入科室(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1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内容纳入《2023年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没有发生“四风”问题反弹现象。二是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之间开展了1次党风廉政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在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剖析,并进行认真整改落实。三是组织局机关及湿地博物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观了临泽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和临泽县红西路军纪念馆;组织局机关新晋升职务职级干部及年轻干部召开廉政警示教育暨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议,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强化了廉洁自律意识;到甘州区红西路军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观看了红色电影《志愿军·雄兵出击》,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效果,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

7.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3)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三抓三促”行动,8-12月份开展专题学习8次,专题研讨2次,专题练兵4次,干部下沉各县区湿地区域调研57次,提交民情记录57份,完成调研报告10篇;通过开展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和不担当不作为自查整治,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推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或全面完成。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会展产业政策理论,深化思想认识;积极与省林草局沟通衔接引进承办了“全省湿地保护修复业务培训班”,全省林草湿地系统领导、专家学者、湿地管理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共计160余人参加培训交流活动;举办了为期4天的“全市湿地保护管理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参训人员共计70人。三是大力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张掖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实施方案》;省政府向国家林草局递交了我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申报书,省委将“支持张掖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纳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国家林草局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察,并给予了充分肯定。根据专家组意见对申报资料进一步完善后上报国家林草局待评审,并持续跟进后续工作。四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督考一体化工作2次;建立并及时更新督考任务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重点工作及时推进落实。五是成立招商引资工作专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招商引资专题辅导;主要领导带队赴北京开展招商引资工作3次,对接省外企业来张实地考察1次;对接引进的泓森霖食用菌项目在山丹县大马营镇圈沟村投资落地、投入生产;对接的甘肃昆仑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15000吨生物发酵饲料项目已落地开工建设,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六是严格管理使用招商引资预拨工作经费,2023年经费已全部支付,没有违规使用资金问题,确保了招商引资工作的推进落实。

(14)关于调研成果少利用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湿地保护工作中的堵点断点难点问题。二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六县区重点湿地及黑河湿地保护区周边乡镇、村开展调研,全年党员干部下沉调研156次,提交民情记录156份,班子成员完成调研报告4篇。三是持续开展黑鹳卫星追踪监测,今年再次给3只黑鹳幼鸟安装了卫星定位跟踪器,目前3只黑鹳分别在缅甸、青海、酒泉活动,定位数据回传正常;会同六县区开展了黑鹳种群数量同步调查;对近2年的黑鹳监测数据进行系统分析,撰写完成科技论文《张掖黑鹳繁殖生态与制约因素分析》,目前已被《自然科学》杂志录用,将于2024年上半年出刊。四是总投资30万元的黑河湿地保护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重点野生动物黑鹳保护项目已全部完工,其中栖息地营造工程对黑鹳繁殖期觅食地高台县罗城镇天城村、侯庄村黑河河道边滩涂湿地进行封育,建设刺丝围栏5000米,设置围栏检修门4座。

(15)关于查找整改问题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全局年度工作总结材料进行“回头看”自查,对反馈的年度材料雷同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对属于连年未整改解决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对属于问题查摆不深的情况,坚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坚决改进工作作风和写作文风。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对照检查材料呈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防止了问题查摆不深、内容雷同等问题。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意识形态领域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要点》,并认真抓好落实;做好重大敏感事件、重要时间节点舆情监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8-12月发布各类信息200多篇。四是针对连年反映“湿地科研力量不足”的问题,与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四川省地质调查院、河西学院合作,开展湿地碳汇本底调查、湿地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因子监测、一般湿地本底调查等工作,各项科研监测工作进展顺利。

(16)关于总结交流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及办公室加强了对各类材料的审核指导,建立日常工作“错情”台账,组织各科室及党员干部对近3年来形成的综合性汇报材料、研讨交流材料、党性分析及个人剖析材料等存在的照搬照抄、文风不实等问题进行自查;针对反馈问题及自查情况,召开了作风建设提醒谈话会议,组织干部职工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写作文风。二是党总支、办公室、各党支部加强对各科室及党员干部各类材料的审核工作,着力改进了材料写作质量不高、文风不实等问题。三是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科室(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性汇报材料、研讨交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近期再没有发现照搬照抄等问题。

8.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不到位

(17)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对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组织人事、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对原有《“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研究事项清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定。二是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党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组织等环节,对会议议程进行优化改进,做到准确安排议题分类、精准明确参会人员、合理安排议题顺序、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对党组会议重要决策实行书面记录和音频记录“双记录”制及党组成员会后阅签会议记录工作机制;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对近三年形成的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进行了全面梳理、整理归档,对2022年前的党组会议记录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数字化档案整理;对2023年以来的党组会议记录进行了“回头看”自查,对重要决策事项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1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着力规范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强化党组政治功能和组织领导功能建设,党组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23年2次推荐晋升调研员人选等均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推荐上报。二是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国家林草局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并严格执行;7月以来党组会议研究资金支出事宜8次28项,审核支出各类资金47笔,全部做到了全流程审核监管。三是在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条例》等组织人事政策法规,于7月下旬开展1轮科级干部职级晋升和提拔任职工作,加强与市委组织部任前任中工作沟通,严格落实程序规定,对人选酝酿、方案审议、会议推荐人选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结果上会、表决等各个环节均由党组集体讨论审议决定,工作过程严谨规范,工作记录规范详实,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审核。

9.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9)关于财务报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及工会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财经政策法规,组织工会及财务人员参加市上组织培训10人次,提高了工会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二是严格单位工会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今年7月以来的各项工会经费支出均做到了由经办人、经审委员会主任、工会主席逐级签字审核后予以支付,再无此类问题发生。

(2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机关各科室及张掖湿地博物馆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建立了固定资产入库、出库台账,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使用管理,提高了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二是对2021年以来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对资产使用管理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办理了移交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21)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民主生活会”作为提高认识、严肃纪律、改进民主生活会会风的重要契机,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二是按照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撰写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呈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并修改完善,防止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借用抄用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问题发生。三是邀请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指导,扎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及时上报市委,抄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自我批评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指出问题,没有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问题,也没有无原则纷争和一团和气的不良现象,达到了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22)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总支班子成员、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第三部分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规范组织生活和组织生活会的责任意识。二是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明确了建立整改台账、谈心谈话、严格会议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工作标准,全面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和支部各委员工作职责,从根本上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党总支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再没有图形式、走过场、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发生。

(2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修订完善并印发实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5项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及要求,并明确了党支部和各委员的相关工作职责,从根本上确保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

11.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2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甘肃省<公务员调任规定>实施细则》,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系统学习组织人事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了政策知晓度。二是对2020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档案资料进行“回头看”,针对反馈的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和不同时期干部考察、审核报备等政策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熟练掌握了相关政策,对确实存在的细节问题认真分析,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关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函》。三是于7月下旬启动实施了一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认真研究各项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任前沟通和任后报备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对7名科级干部进行晋升职级或提拔任职;在各项政策规定、程序要求框架下编制了《科级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流程图》,做到了工作步骤有序、流程严谨。选拔任用工作结束后及时对工作资料进行归档,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审核。四是制定并印发实施了《局党组落实<张掖市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事创业若干措施>的意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提出了11个方面33项具体举措并推进落实;8月份党组推荐晋升二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各1名,进一步提振了士气、鼓舞了干劲。

(25)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了本年度林草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安排有关人员参加省林草局林草湿地调查监测视频培训班2次,按照《2023年甘肃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实施方案》,完成24个监测样方的年度调查监测工作,为掌握全市湿地资源现状、变化情况和科学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供了决策支撑;通过开展监测,提升了市、县区湿地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业务技能。二是通过举办“全市湿地保护管理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市直有关部门湿地业务相关科室人员及全市六县区湿地管理部门人员,保护区涉及乡镇湿地工作分管领导的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支持和鼓励各县区从事湿地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促进成果转化,为高台县、山丹县2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山丹县湿地保护站开展了2项实用新型专利应用效益评价。四是利用现有编制资源,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衔接,从下属事业单位往局机关调任年轻副科级干部1名,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干部年龄结构。

(26)关于管护巡护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动植物资源分布状况、湿地防火、管护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优化湿地管护人员配备标准和要求,开展湿地资源巡护调研,提出相关对策,进一步规范保护区湿地资源巡护管理,提升湿地管护水平。二是依托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甘临高湿地保护恢复项目,解决保护区湿地巡护管理经费84万元,聘用35名管护人员(其中:甘州区10人、临泽县10人、高台县15人)。三是积极编制并申报张掖黑河湿地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等项目,持续开展保护区共建共管示范点建设。四是依据《保护区共建共管工作制度》,在共建共管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将湿地共建共管工作延伸至保护区内及周边各乡镇、村社,督促各县区与乡镇、村签订共建共管协议书,形成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共建共管工作体系,推动保护区共建共管工作纵深开展。

12.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及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财经纪律、项目管理相关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及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结合“三抓三促”行动专题练兵,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招标项目电子化流程等相关培训3次。二是严格执行湿地保护项目建设、财务收入支出、税款申报缴纳等相关规定,近年来再没有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我局多次与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协商,现正在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攻坚克难,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于整改进度缓慢、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作用,加大纵向汇报请示、横向沟通协调工作力度,持续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已整改问题重复出现或发生反弹回潮现象。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局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作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落实常态化督办机制,督促各科室(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对消极应付、贻误整改的,严肃问责,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见到实效。

(三)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加强综合分析,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短板漏洞,总结整改工作成效,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做到了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做到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切实巩固巡察整改落实成果。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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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郝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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