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张掖市房产管理局进行了巡察。9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推动整改
我局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积极落实整改销号责任、时限。局党组书记、局长在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等会议上多次强调,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职责,深入查摆剖析整改问题。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局领导多次就整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明确要求,解决具体问题。局机关各科室、单位深入查摆问题,深挖细照根源,制定有力措施,层层传递压力,夯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扎实推进落实整改
(一)市本级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不认真,存在东拼西凑的问题。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制度,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抓手,采取专题讨论、党课辅导、党性实践活动等形式,深化干部思想教育。定期检查干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把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干部学理论、学业务的积极性。
2.关于对全市房管业务方面的培训力度不够的问题。与县区房管部门沟通,对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物业服务监管等业务方面的需求进行梳理,对县区房产信息化建设和物业服务及消防安全知识进行了培训。根据党组研究安排,根据重点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拓宽培训方式,加大对县区房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3.关于到县区基层调研、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党组坚持即知即改原则,深入查找对县区调研和指导不够、针对性不强的原因,结合十九大报告对“住房”工作的定位,积极落实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精心确定工作调研和指导专题,健全完善了调研工作制度。今年上半年,围绕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规范中介市场经营行为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等内容开展了专项调研。
4.关于房屋登记职能划入国土局后,信息资源不能很好实现共享,有“两张皮”现象的问题。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不动产登记局对各县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导各县厘清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业务界限,明确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模式、数据共享标准,实现了基本信息共享。
5.关于滨河新区崇圣嘉园卜兴会房屋面积误差信访问题。组织局相关科室对卜兴会购买房屋全过程进行了调查,了解掌握了真实情况。根据房屋测绘办法相关规定,组织买卖双方协商,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了房产面积误差信访问题。
(二)县区房管部门整改情况
6.关于甘州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用率低的问题。大力宣传《张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引导业主自觉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合理申请使用资金;加快业主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复核速度,按规定及时划转资金至维修单位,为吉祥苑小区11号楼、金苑小区1、2、3、6号楼、西景苑A2号、兴鼎苑小区1号楼、馨宇丽都A区1号、2号、4号、6号等17栋楼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46万元,用于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严格遵守资金使用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透明。
7.关于甘州区房管局“三重一大”规定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领导末位表态规定未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提高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各项规定的自觉性。制定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纪律约束,严格执行领导末位表态制。进一步完善了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发挥了班子整体功能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
8.关于甘州区房管局在延伸巡察中发现外欠60家建筑企业及个人工程款12061万元的问题。加快支付进度,2017年支付历年工程欠款6866万元,2018年支付3987万元;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做到所有在建和新建工程不迟付、延付工程款;认真清理近年来预留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已达到质保年限且工程质量未出现问题的及时进行了清退;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切实了减轻施工企业负担。目前尚有建筑企业及个人的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1208万元未付,按照相关规定待工程达到质保年限且工程质量未出现问题时进行清退。该问题基本整改完毕。
9.关于临泽县房管局加大干部教育力度的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强化干部教育管理。一是严格周一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七年知青岁月以及新修订《党章》等内容,集中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等专题片,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和思想认识,增强了党员干部“四种意识”,提振了职工干事创业的信心;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围绕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等知识,针对房管股业务上出现的问题,及时联系市局对口业务部门及南方数码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房产信息共享等业务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强化作风督查,围绕工作纪律、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坚持每月1次作风督查,杜绝在岗不在状态、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办事不公和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期间办私事等问题的发生。四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干部职工出现的纪律松懈、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通过约谈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干部职工纪律明显好转。
10.关于临泽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用率较低的问题。一是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制度,在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严格按照标准核算收缴金额,督促新建小区做到应缴尽缴。二是落实维修资金记账到户管理,加强与县建行的合作,充分利用建行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对历年缴存的资金进行复核清理,记账到户,维护资金所有人利益。三是大力宣传《张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定期培训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相关知识,提高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重要性认识和自身维权意识,教育引导物业公司和业主依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四是积极受理资金申请,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公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及使用明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透明。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手工记账到户工作和资金管理系统录入以及遗留维修资金问题核实工作。
11.关于高台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用率较低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张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问题解答彩页,开展了政策宣传与疑难问题现场解答。二是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成员进行了法规政策和使用等相关知识培训,理顺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关系,增强了小区公共事务自主决策与共同管理的意识。城关镇各住宅小区均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从程序上完善了资金的使用。三是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房产开发企业专项资金的交存、使用情况;督促物业企业落实费用公开制度;建立通报制度,责令政策落实不力,故意瞒报不报、漏交少交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四是简化资金的使用批复程序,切实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利用率。
12.关于高台县住建局2015年及2016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及时记账的问题。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要求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督促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做好各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目前,2015年、2016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生账务已全部补记完毕。
13.关于山丹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用率较低的问题。一是大力宣传《张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提高物业公司、业主、业主委员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识,通过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公共设施部位。二是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求部分业主意见,购买定期存款。三是制定了住宅专项资金的使用具体办法,规范住宅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对急需利用住宅专项资金的物业企业按规定拨付使用。
14.关于山丹县房管局未及时将公租房房租和利息上交财政的问题。安排工作人员于2017年2月将收取的租金93万元及利息7.45万元全部上交县财政。同时对2017年收缴的租金及利息进行了清查,所有收取的租金及利息全部及时上交县财政。
15.关于民乐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用率较低的问题。制定了《民乐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方案》,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考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使用效率。
16.关于民乐县房管局干部职工对十八大以来的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的不扎实,在谈话提问中对“四个意识”、“五大发展理念”、“六项纪律”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内容多数不清楚、答不上的问题。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坚持每周星期一集中学习1次,通过坚持不懈抓学习教育,干部职工对党的方针政策、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意识”“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六项纪律”等知识做到了应知应会。
17.关于民乐县房管局不作为、乱作为,将法院判决给李剑晨的房产违规登记给民乐县陇金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本案所涉房产登记跨越时间长、案情复杂,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针对李剑晨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经县法制办审核和召集相关单位开会研究后,认为经济补偿不符合法律程序。根据甘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甘0702行初字2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民乐县房产管理局向第三人民乐县陇金油脂有限责任公司颁发民房权证交易监理字第伍捌陆零号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行为”。县房管局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于2018年6月8日已注销民乐县陇金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民房权证交易监理字第伍捌陆零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并在张掖日报2018年6月11日第132期上予以公告。同时履行生效判决,撤销2007年8月23日向民乐县陇金油脂有限责任公司颁发“民房权证交易监理字第伍捌陆零号”的登记行为。
18.关于肃南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用率较低的问题。一是大力宣传《张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专户存储、核算到户、专款专用的要求,管好用好120.15万元专项维修资金。二是2006年以来建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户不用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由政府适当给予补助,聘用县上两家物业公司行使维修管理服务职能,减轻了住户经济压力,同时解决了住宅售后无人管、无钱管的问题。三是适时组织开发企业对建成的商品房后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利用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9.关于肃南县房管局“三重一大”规定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领导末尾表态规定未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研究,深入细致地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健全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领导班子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等制度。会前将研究议题提前书面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不搞临时动议,书面征求意见稿事先研究后由局办公室留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特别对涉及“三重一大”内容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执行领导末尾表态制,会议要体现班子其他成员的发言等痕迹记录。
20.关于肃南县房管局尽快配齐财务人员的问题。原会计高玲香因重病手术,会计工作由吴珊接替。
21.关于肃南县房管局项目开工后,忙于工程等工作,不能按时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问题。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党建工作部署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坚持把提升学习能力作为加强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每周五的党员集中学习;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思想沟通;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定期对干部职工的参学次数、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讨论发言等情况进行检查,提升学习效果。
三、结合工作实际,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利用整改成效来推动房管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履行好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落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三是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成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丰富教育形式,坚持传统教育与“互联网+”、微信、短信等新媒体教育并重,切实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坚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紧盯房地产市场监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物业服务等重点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五是持久加强整改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放松,整改成效不反弹。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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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