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安排部署,2015年10月下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高台县住建局进行了延伸巡察。11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高台县住建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立即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任务作了梳理分工,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专题部署,亲自督促整改。此外,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督办例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参加每次例会。督查督办,突出抓了三个环节:一是督促检查。坚持从严督导,从实指导。逐一审核各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督办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进度。二是从严把关。加大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增强搞好整改的压力和动力。对整改的事项进行检查验收。厉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三是督查问责。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纪律落到实处,一级问责一级,有效传导压力。凡是下达任务后,规定时间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对整改不积极、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及时的单位挂牌督办,直到完成整改任务为止。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风建设。把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经常性学习培训和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结合起来,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调研、学习通报等制度,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形成了领导带动、制度推动、活动驱动、学用联动促进领导干部不断学习、自觉学习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将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重点目标进行考核,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三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高台县关于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廉政集体约谈,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下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部门、单位的业务工作之中,同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关于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加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谋划,不断提高了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
二是认真落实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班子、带队伍,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城建队伍。突出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坚持从严治党不放松,敢于“亮剑”,勇于“亮丑”,坚决防止了“灯下黑”。
三是认真学习了大政方针政策,担负起创新管理的领导核心责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认真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增加了和谐因素、减少了不和谐因素,激发了社会活力。
(三)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执行不严、监管不力,存在未办理规划许可即开工建设的问题
1.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执行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2015年以来所有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加强监管,逐项进行了摸排,严肃查处乱修乱建、未批先建、违规发包、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履行招投标程序和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城市规划区内乱修乱建的查处职能已整合到县城管执法局,我们将加强与县城管执法局的沟通衔接,进行联合执法,坚决制止和查处乱修乱建行为。二是对滨河丽景、居和嘉园、甘肃表是文化传播公司违反规划的问题,于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分别在规划验收复核时、日常巡查时及接到群众举报后被发现,我们按照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对项目建设单位分别处以22620元、6396元、22100元的处罚,罚没款已于2014年12月上旬前缴入财政专户。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局长王文存及负有直接责任的规划队队长刘占亿在局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我县建设领域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开展监督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2.关于工程项目立项容易开工难的问题,一是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和管理,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报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办理,不擅自增加或减去所需材料,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行为,对办事人员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二是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协调沟通,在项目办理过程中,不重复办理相关手续,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流程。三是严格项目审批监管,对投资计划、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超出立项批复内容的,必须进行变更确认或重新办理,对不严格执行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四)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存侥幸,违规发放补贴、福利、奖金的问题
1.关于培训费报销不严格的问题,对罗天勤同志多报的住宿费849元,由当事人退还了局财务室,责令当事人在局干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分管财务的领导及财务人员在局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加强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办法规定执行,做到执行规定不走样、不变通,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2.关于公款购买礼品的问题,责令高台县供热公司收回了当事人于2013年10月17日购买的920元格瑞斯礼品款,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责令高台县供热公司进一步完善公款购物、物资采购等财经管理制度,严把财务报销程序,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对“三公”经费支出,从经办人员到负责同志层层都严格把关,确保每一笔开支合法合规,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工作的成果。
(一)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做到在思想上讲自觉、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讲纪律。坚持红线不碰、底线不破,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敢于对自己做手术,去毒瘤、去腐肌,真正将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深化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严格执行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发力,跟踪问效,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长效机制。搞好整改落实,必须从完善体制机制方面下功夫。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执行,同向用力、同时发力。在深入整改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要更加注重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完善全面检查、全力执纪的制度体系,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要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为推动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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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6年5月31日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