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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5-19 16:36:34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市委巡察办 分享

甘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甘州区住建局进行了延伸巡察。2016年1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甘州区住建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张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整改落实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巡察问题线索反馈以后,局党委立即成立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向市委巡察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广泛动员全局各级党员干部对照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仔细“对账”、认真“领账”、严肃“清账”,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局党委对整改落实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力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切实细化工作措施。根据移交问题线索,先后召开局党委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等不同层次的会议5次,专题研究安排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分析查找了问题根源,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五巡察组移交问题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逐条逐项列出了具体措施37条,实行挂账销号,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整改过程中,我局积极向市委巡察组汇报整改进展,自觉接受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是切实坚持立行立改。2015年11月27日、30日及2016年1月20日收到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于当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剖析了问题根源,安排部署了整改落实措施。在整改方案出台后,局党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自觉认领整改任务,督促责任单位(科室)和责任人立行立改,按方案要求的标准、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市委第五巡察组3次以不同形式反馈移交甘州区住建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87条问题,其中共性问题8条,局机关39条,区规划局15条,区广场办12条,区滨湖广场办13条。在整改落实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即知即改、务求实效,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措施,逐条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目前除欠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正在加紧催缴外,其余86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拧紧了“总开关”。针对部分干部职工潜意识中存在重城建、轻党建的思想,局机关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中会议精神,学习了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公员务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市委、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关文件。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党内法规的认识更加明确,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区纪委会议精神的领会更加深刻,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树立更加牢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完成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全了党委领导班子。针对未及时选举党委班子的问题,在报请区直机关工委同意后,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二次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9人党委,并召开了党委会议,明确了委员分工和各自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加明晰。三是建立了廉政约谈和签字背书制度。参照上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约谈制度》和《党风廉政签字背书制度》。在廉政约谈制度中明确规定: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班子成员各1次,班子其他成员至少约谈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1次,并根据需要随时约谈,对存在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在签字背书制度中,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等载体上签名。目前这两项制度都得到严格执行。四是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按照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区分和市委、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文件要求,制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做到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之间、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之间层层签订,明确了各自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关于党组织不健全,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一是健全了组织机构。局党委于2015年11月10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党委所属各党总支(支部)凡因人事变动、任期已满等原因需进行换届选举的,按《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组织换届选举。至2015年11月18日,局党委所属各级党总支(支部)都选举产生了新的党组织班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学习了党内法规。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学习了党的基层组织有关章节,重温了党的基层组织设立条件、任期、基本任务等组织要求,增强了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完善了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局党委议事规则和局党委选举细则,并抓好执行。在议事规则中细化了党委议事范围,明确了行政会议和党委会议界限。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执行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要求不严格,公务接待、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采取三项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要求”和区委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再学习、再领会,并系统全面地学习了《公务员法》《甘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甘州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内容,全局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考勤、考核、财务报销、公务接待等制度,明令禁止发放加班费、福利费、年终责任奖考核奖金、评标费等违规补助,明确规定公务接待一律不得摆放香烟、水果,不准购买赠送土特产等。三是对于2013年违规接待的问题,已督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联系接待对象退付入账,并对办事人员进行了告诫约谈,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完善了相关制度,明确了财经纪律,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四是针对禁烟令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会同区房管局、规划局、房征办联合下发了戒烟倡议书,在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增加了禁烟标识,办公场所禁烟令得到了全面落实。

(四)关于履行建筑行业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针对城市建设配套费收缴不及时,欠缴数额较大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向有关欠缴单位下发了催缴通知单,并当面告知欠缴单位,凡未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工程项目,我局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至目前,已催缴收回欠缴配套费1648.86万元,占欠缴配套费的20%。今后将继续催缴,做到应收尽收。二是针对立项容易开工难、项目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结合权责清单工作和机关效能风暴活动的开展,对开工许可前的审批手续进行了梳理评估,除法律法规明确不能调整的外,将以前由建设局为其他部门审核把关的批准意见不再作为规划建设审批的前置条件,改为后续竣工验收的后置管理条件,进一步减少了工程审批的时间成本。同时大力推行“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分类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及时受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容缺办理、承诺服务等措施,目前,我局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三是针对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部分小康楼存在工程质量的问题,严格执行市、区政府有关加强农村小康住宅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继续停批农村小康楼建设,并抓好滨河新区农村居民购房居住鼓励政策的落实,引导有条件的农村人口有序流入市区。同时会同有关乡镇政府,及时排查化解因小康楼质量问题引发的信访矛盾,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建筑物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四是针对马可?波罗街管理不到位,存在脏、乱、差的问题,积极与西街街道办、市执法局沟通联系,强化了对该路段的整治。市上已将该道路改造列入今年工作计划,目前已开工改造。五是针对部分工程未经批准开工的问题,已向未批先建项目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办理审批手续。六是针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会同区财政等部门,将2013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88.3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追缴整合后用于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七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督促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及时督促存在问题隐患的9个单位于2015年11月整改完毕。

三、准确把握方向,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与市委区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保持整改中形成的好作风、好做法,坚持长抓不懈,不断巩固和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会议精神,坚持抓早抓小,从严从紧,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城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真正做到党建工作和城建工作“两促进、两提高”,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分析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倒查制度缺陷,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管长远的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把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作为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快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党员服务承诺等方面的制度,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把年中、年末考核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加强对局党委所属各党组织、局属各单位的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要求”和区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等纪律要求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作风,为全区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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