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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把握“四种形态”推进纪律审查

发布时间:2017-06-08 11:43:07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安耀星 分享

肃南县纪委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转变执纪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和强化纪律审查等三方面深入实践“四种形态”,把其作为管党治党的精准标尺,实现从紧盯“关键少数”到管住“最大多数”的转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转变执纪理念,执纪关口前移。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落实“四种形态”要求,必须积极转变监督执纪理念。提出“四种形态”并非放缓了反腐败斗争,而是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关口前移、动辄则咎。肃南县纪委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把抓“小问题”作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切入点,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积极开展谈话函询,被谈话函询对象涉及多个领域。用好用足第二、第三种形态,通过划区包片、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强与乡镇纪委的沟通,及时交流办案经验及一段时间内的线索处置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判断、早介入,把监督执纪关口前移,始终不移的坚持挺纪在前。

坚持抓早抓小,实现精准执纪。肃南县纪委将“四种形态”与五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相结合,注重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手段从“抓大放小”到“抓早抓小”转变,把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协助党委抓纪律、管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着重从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方面入手,既给予党员干部充分的组织信任与关怀,又起到了对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露头就打”的目的,使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强化纪律审查,实现多种方式处理。肃南县纪委一直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仅处理少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也不能把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大事化小”,当作轻微违纪问题进行处理,更不能人为地增加或减少某种形态,刻意营造“四种形态”分布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通过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双处理”手段,做到二者的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并且综合运用五种处置方式,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提耳朵、扯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盯住“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不放,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同时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交流,集中处理违法犯罪情节轻微,未给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切实体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