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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实施“四项工程”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职能

发布时间:2016-03-07 10:03:3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邓咏霞 分享

       近年来,肃南县纪委为筑牢农牧村反腐第一道防线,坚持实施勤廉、保畅、建制、监督“四项工程”,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职能,切实推动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为农牧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助力加码。

       实施“勤廉工程”,宣传政策法规。2015年,县、乡纪委利用村干部培训、“廉政宣传月”等活动,针对《准则》、《条例》、《农牧村“三资”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开展纪检委员宣传培训活动26次、参训210人(次),确保纪检委员学深学透政策法规,为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同时,要求村纪检委员立足岗位职责,借助“三八”、“五四”等节庆活动和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契机,开展形式多样且群众乐于接受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纪党规知晓率。

       实施“保畅工程”,及时反馈信息。充分利用村纪检委员“来自农牧村、熟悉群众”的特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报告,作好信息收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乡镇纪委和县纪委报告,保持信息畅通,当好信息反馈的“传达员”,有效遏制“小矛盾”向“大问题”的转变。同时,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充分听取村纪检委员掌握的舆情信息,并将其作为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有效拓宽线索搜集渠道。

       实施“建制工程”,抓好制度落实。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村级纪检委员提醒村党支部、村委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在村内有序开展工作,及时进行村务党务公开,从根本上打消群众疑虑,为推动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保好驾护好航。

       实施“监督工程”,规范村级事务。该县8个乡镇纪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村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村纪检委员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强化考核问责,促进依规监督,落实工资报酬,充分调动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同时,要求村纪检委员从“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等重处着手,村务公开、项目资金管理、财务开支等细处入手,认真履行职责,行使监督权利,使村“两委”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每一项决策都民主公开,每一笔开支都合理透明,让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