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举办《准则》《条例》专题宣讲会 乡镇村42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使党的纪律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中入心入脑。近日,肃南县纪委举办了全县乡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题宣讲报告会,县纪委副书记张辉文作专题辅导报告。各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纪检委员共420多人,分别在县水务局视频会议室和乡镇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辉文同志从中央修订颁布两部法规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原则、核心内容以及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等六个方面系统地进行了宣讲。特别是涉及到乡镇和村社干部的有关重点条目,采用新旧法规对照对比等方式,结合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了重点解读,让大家更加直观深刻地认识到,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哪些“在先”,哪些“在后”;纪律处分条例约束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使与会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
会议要求,各级党员要在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上狠下功夫,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乡镇纪委要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讲,用群众易懂的方式和语言把法规讲明讲透,让每位党员把党性拾起来,把党纪刻进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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