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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 毫不退缩坚守“主阵地”

发布时间:2014-10-21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肃南县纪委 分享

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 毫不退缩坚守“主阵地”

—肃南县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纪实

 

     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如何落实“两个责任?无他,惟“担当”二字!今年以来,肃南县在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中,各级党委、纪委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扛起监督责任这个神圣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理清职能定位,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的同时,更坚守好自己的“主阵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守土有责,在牵头抓总中传导压力

  今年以来,该县县委牢固树立“廉政是第一保障”的责任意识,明确提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既挂帅又出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县委主要领导从自身做起,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种好“责任田”,多项措施力促“两个责任”落实。一是部署落实到位。县委抓牢主体责任不放松,县委常委会年内先后8次专题听取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查办案件、执行“八项规定”等工作情况的汇报15项,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8项,提出指导性意见24条;先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批示和部署30多次,听取和协调案件查办工作11次,保持了抓主体责任的常态化。二是制度保障到位。县委常委会修订完善了包括议事决策、人事任免、用权行为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23项,制定下发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意见、《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暂行办法》和《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试行)》,为“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保障。三是推进措施到位。将全年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5大类86个小项,落实到26个牵头部门和45个协作单位,全县各级各部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398份,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280份,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实行了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已与8个乡镇、32个县直部门60多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织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签字备案,层层传导压力。

守土负责,在推进“三转”落实下功夫

   肃南县委主动担当,为纪委聚焦“三转”、突出主业、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一是转职能聚焦主业。按照“三转”要求,清理退出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21个,让纪检监察机关腾出更大的精力突出主业;调整优化了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加强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力量;规范了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做到了专职专责。二是转方式强化监督。县纪委积极改变监督方式,由过去“大而全”式的监督,向务实、灵活转变,采取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审计监督、函询约谈等方式,加大对执法和社会管理部门执法行为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制度,充分利用信访举报、勤廉度评价系统和肃南廉政网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全县94个县直部门单位、12个省市驻肃单位和8个乡镇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双线两化”工作,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分层查找权力运行流程中的廉政风险点,按照“一点一诺一警示”要求,建立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和防控机制,做好分权、减权、限权、晒权的各个关键环节,努力形成知风险、抓防控、做承诺、常自警、不涉险的长效机制。三是转作风抓好队伍。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积极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书记上廉政党课”、“上查下评、下查上评”等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评查活动,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建议、推心置腹开展谈心交心、红脸出汗开好民主生活会,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聚焦廉政建设,制定涉及作风建设、公车管理、源头防腐等方面整改措施36 条,采取纪委常委牵头、科室认领落实、逐项挂牌销号等方式,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剑指“四风”顽疾,制定涉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整治方案11项,狠抓整改落实。安排14名纪检监察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守土尽责,在正风肃纪中动真碰硬

始终坚持监督与惩治并重,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一是强化惩戒警示,狠抓查案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作风规定的行为,尤其是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5件(次),初核45件,比上年全年分别增长189.5%136.8%;通过初核转立案13件,结案13件,立结案数比上年全年增长160%,处分13人,免于纪律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共立案查处涉及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11件(其中:正科级5人、副科级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分别占被查处案件和人员总数的84.6%71.4%,处分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00%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狠刹“四风”问题。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先后16次对节庆期间公款送节礼、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节后上下班和在岗服务情况以及节日纪律作风、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督促整改问题123条,大会通报典型案例4次,下发通报12期、监察建议书7份,约谈42人次,累计对72个单位予以曝光,摸排案源线索16条,立案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科级干部5人),对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警示(诫勉)谈话,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和2起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着力规范“三公”经费、公车管理工作,全县公务接待费较往年减少49.2%;公车月行驶里程较往年同比减少30.12万公里、减幅达62.29%,维修频率降低7%,使用频率同比降低50%,车辆用油同比节约45.12%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增强担当意识。对去年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谈话,并同时约谈了该单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在今年督查“双线两化”工作中,发现有2个单位“双线两化”工作中项目立项工作责任避重就轻,县纪委及时派发了整改函,做到了责任追究不遗漏。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今年对一起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查处时,即追究了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不力的责任,切实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肃南县纪委)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