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督促和推动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会上,李宏伟就如何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他指出,一要深化认识,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对抓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使命感。二要准确把握,深刻理解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涵,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基本职责,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和示范责任,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三要狠抓落实,切实担负起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做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导责任“不缩手”,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各级党员干部真正把“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李宏伟强调,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新起点,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履行好主体责任,管住自己,管住家属,管住身边人,确保自己清、家属清、身边清。要切实履行好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责任,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在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的同时,更有力地支持纪委监督作用的发挥,为肃南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有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障。
最后,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白勇就贯彻落实好本次约谈会议精神提了四点要求:一要有政治头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有担当精神,勇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要有落实力度,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四要有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郭翔)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