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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以《规则》明纪律促“三转”

发布时间:2017-03-23 09:46:13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陈娜 分享

山丹:以《规则》明纪律促“三转”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颁布以来,山丹县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以《规则》明纪律、促“三转”、严监管,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强化请示报告。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做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县纪委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并向市纪委报告,既重视报告结果也注重报告过程,做到请示报告全程留痕。

规范线索处理 。制定出台了《县纪委问题线索评估办理制度》,从评估范围、评估会议、评估程序、移交办理、跟踪督办和纪律要求六个方面对问题线索的评估办理提出规范化要求,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建立管理台账,实现全程登记备查。

严肃审理程序。按照案件审理程序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权利义务告知、审理谈话和违纪事实见面、处分决定送达、教育谈话等制度,从严落实纪律审查“二十四字”方针,依规依纪审理案件,切实提升纪律审查质量。 

严格自我监管。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明办案纪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对违纪纪检监察干部采取“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切实防止灯下黑。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