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建议书不能接收就了事,你们要直面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立行立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近日,山丹县纪委监委就某镇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向该镇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镇对有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立即整改。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该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安排部署。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作用,推动问题整改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山丹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再监督”的有效手段,确保监督不留死角。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深入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并以电话跟踪、约谈提醒、现场督查等方式,及时回访问效,有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做到靶向监督、精准点穴,以点上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的推进,以常态化的工作提示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纪检监察建议书必须找准症结,点到‘痛处’,投射隐患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事半功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张著纬 赵晶)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