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单位2019年5月6日送来的《关于对山丹县年度考核优秀拟嘉奖人员征求意见的函》已收悉,经县纪委监委认真审核,暂未发现所报来的丁某、周某某、赵某某有违纪违规行为……”这是2019年以来山丹县纪委监委出具的第29份“廉政鉴定”。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表彰中的审查把关作用,山丹县纪委监委严把干部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廉政鉴定关口,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发生。截至目前,该县共办理“廉政鉴定”29批次751人。
该县纪委监委在收到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办理,拟定征求意见审核表,依次征求信访室、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并认真填写审核意见。同时,在审核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不认真,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强化责任追究,让“把关”人员时刻感受到责任、考校和约束。
“纪委监委出具的廉政鉴定关乎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重大事项,必须慎之又慎。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有一说一,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廉政鉴定材料,做到既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供稿:赵生)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