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民乐县纪委提出三点要求,确保广大干部群众过上一个清正廉洁的中秋、国庆节。
严明纪律,强化约束意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等送节礼;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务的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严禁公款购买、消费白酒等酒类;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让文明过节蔚然成风。
严格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认真担负起领导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严肃问责,保持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聚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钱物、公车私用、违规收受节礼、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节日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既要问责主体责任又要问责监督责任,既要问责直接责任又要问责领导责任,以问责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