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从严正风肃纪查处违纪案件51件59人
2016年,民乐县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注重抓早抓小,分类处置问题线索158件次,实施谈话函询、提醒约谈、诫勉谈话和告诫约谈67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51件5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
长抓廉政教育,早敲“警钟”。紧扣年节假期等关键节点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立定规矩、划定“红线”; 每逢干部提拔任用关键环节,坚持“凡提必核”、“凡提必谈”,严格审查影响任职问题,集中约谈新任职或调整使用领导干部112人次,给党员干部早打预防针、早敲廉政钟。
常抓约谈提醒,纠正“小错”。突出抓早抓小,严把问题线索处置关口,对领导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出现的一般性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问题,及早教育提醒,实施谈话函询5人,提醒约谈19人、告诫约谈27人、诫勉谈话16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严抓基层微腐,细查“小案”。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小节抓起,严格执纪问责,出重拳、下猛药,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件13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件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