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完善制度和规范程序,切实做到执纪监督工作加强,程序规范,成效明显。至目前,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3件,纪律审查36件42人,办结27件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
信访举报统一登记。信访举报管理坚持“一个入口、一个出口”,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等渠道收到的信访举报件统一由信访室登记,并建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管理登记台帐,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分析、定期排查、合理处置,确保做到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各乡镇纪委定期将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置情况报信访室,各纪检监察室通过分片联系检查、村级巡察发现、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均交由信访室集中统一登记管理,并由其按规定进行交办、督办,有效防止了问题线索的流失,切实做到问题线索入有登记,出有记录,查有结果。
纪律审查联合办理。在开展纪律审查过程中,坚持审查主办人制度,对涉及人员多、范围大的案件,及时抽调乡镇纪委和委局机关各室的人员,根据问题线索、涉及行业和人员特点等,采取县乡纪委联合、委局机关各室联合等模式开展纪律审查,既壮大了纪律审查的力量,又在实践中锻炼了纪检监察干部。
县乡案件统一审理。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县乡纪委办理的所有案件均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统一审理,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严把案件材料、手续程序、定性量纪等关口,不断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同时,案件审理室定期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的执纪理念。今年以来,回访2015年度受处分党员干部38人。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