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倒查追责制度,促使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落实责任。
2015年,该县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价考核中,突出“两个责任”,通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129个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集体领导责任、129名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和其他799名科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取消了9个领导班子和44名领导干部的年度评优资格,评定为“一般”等次。对班子成员违纪的9个单位,取消了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有力发挥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效应。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