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成果,深入解决公车日常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民乐县通过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监督、问责三重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使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车运行成本大幅降低。
一是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动态监控。构建“一个平台、两重备案”的管理机制,跟踪监督公车使用情况。一个平台是指以公务用车GPS定位监控为平台,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24小时监控,建立了包括各单位公务用车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停放地点、驾驶员及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在内的公务用车GPS定位监控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两重备案是指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节假日、休息日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公车的,除要向主管部门、本单位备案外,还应提前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说明时间、事由、参与人员等情况,并附相关依据证明。
二是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GPS定位轨迹运行和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现场清点、拍照存证的形式,不定期组织专人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公务用车节假日停驶封存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组织督查组深入酒店、宾馆等餐饮、娱乐场所进行了延伸督查。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网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组织开展了3批次集中的明察暗访,将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通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部门单位,限定时限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严明纪律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八项要求、县委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专门下发通知,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确“三级”责任主体,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以及车辆驾驶员的具体管护责任,对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第一时间倒查责任,进行责任追究。今年1-8月,下发通报3期,县纪委监察局对节假日出行不事先报告、随意停放公车的18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刘永红)
(编辑:郭登通)